在一些网站上,不良分子妄称越南“捏死”、“封闭”通信,“阻碍人民的发表意见自由权和言论自由权”。自由亚洲广播电台(RFA)网站上的文章还大肆捏造所谓“封闭信息是越南政府的原则”论调。

首先要肯定上述论调都是毫无根据的捏造,歪曲越南信息获取权乃至公民权、政治权的保障条款,说明那些人对越南隐藏不良政治动机。越南人民信息获取权保障的事实已驳斥这一切歪曲论调。

越南党、国家一贯主张鼓励并为人民获取信息,使用因特网获取信息,旨在发展经济社会、实现行政改革提高生活质量与实施人民基本权利等创造便利条件。本着上述精神,越南在保障人民信息获取权领域上取得了诸多成就。第一,体现在法律系统制定和健全。越南国会已修改和颁发许多相关文件,旨在日益更好地保障人民信息获取权,诸如2016年新闻法、2016年信心获取法、2018年网络安全法,政府颁发《关于管理、提供和使用因特网和网上通信》的第72号议定书等。这些法律文件都遵守社会主义法权原则,符合2013年宪法,既保障人民信息获取权,又有利于提高国家信息保密要求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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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政府第72号议定书指出越南党和国家的政策是为经济发展、为特困地区人民能享受因特网服务、获取网上信息等创造最便利的条件。面对因特网和电子网的蓬勃发展,网络空间上保卫国家主权是重要且必要的任务。越南网络安全法确定国家的法权原则,并尊重和保障人权。越南网络安全法也对在越南活动的网站作出具体、明显的规定。根据网络安全法保障网络空间上信息安全是符合国际惯例,并不阻碍人民的信心获取权以及正在越南开展服务的网络企业的活动。这已得到2018年12月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届普遍定期审议(UPR)报告加以肯定。据此,以5千万个用户,越南是世界因特网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

越南政府已在政府电子门户网站上开展人民、企业意见接受系统,制定和公布行政改革指数和人民对政府机关的满意指数。在4.0工业革命来袭的条件下,政府已成立关于推动“电子政府”建设的国家委员会,建设各国家机关的电子通信网站,在线提供公共服务,让各机关、组织和干部与人民直接对话,人民通过因特网向党、政府发表意见,提高对人民意见和建议的接受效果。实际上,通过因特网、社交网向党、国家主张和政策发表意见和建议的人数日益增加。社交网上的许多信息已得到各级职能机关及时明查和处理。

越南党和国家已采取多项主张,尤其是发展新闻媒体系统,旨在日益更好地保障人民信息获取权。为了提高信息公开性、透明性,政府总理已签发了部级、政府机关、省市人委会发言和信息提供机制。在党、国家的关心下,越南新闻媒体系统已快速、全面发展,发挥好党、国家和人民的桥梁作用,是发挥民主的广泛社会论坛,是人民正当权利的保护者。新闻媒体机关数量快速增加,而且广播电视节目、办报科技、各刊物质量也日益得到提高。办报队伍日益发展和成长。值得一提的是,多媒体模型的新闻传媒机关发展定向已为各新闻机关的信息传播提供巨大空间,为更好地保障人民信息获取权作出贡献。

大众通信设施和因特网的快速发展说明越南言论自由权和信息自由权的发展已迈出了一大步。但是,像世界各国一样,越南法律也对一些场合中言论自由权、信息获取权的限制作出规定,其完全符合公民权、政治权国际公约,旨在尊重其他人的合法、正当权利和名誉,保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治安、公共卫生和社会道德。一些网站所摘引并诬告越南违反信息自由权的场合,实际上是违反越南法律。像世界各国一样,在越南,阻碍或威胁信息获取自由权,利用言论自由权、信息自由权来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正当权益、损害他人的名誉、侵犯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治安、社会道德和公共卫生等行为都按程度进行处治。

多年来越南在保障人民信息获取权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是不可否认的。这些成就赢得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和认可。越南党、国家和人民一向努力发挥所取得的成就,并积极努力克服不足之处。越南强烈反对有关人民信息获取权乃至人权保障的捏造歪曲论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