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的和谐与和解政策基于民族的核心利益,即祖国独立、统一、富强、领土完整、人民当家作主、国内9800多万人与旅居海外500多万越南人团结一致和相亲相爱。

海外侨胞是越南民族共同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胡志明主席明确指出:大团结,首先就是要把绝大多数人民团结起来,而我国人民绝大多数是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阶层。这是大团结的基础。它就像一栋房的地基,一棵树的根基。但,地基扎实,根基深厚,还是要团结其他各阶层人民。凡真心提倡和平、统一、独立、民主的人,即使以前反对我们,我们现在也真诚地与他们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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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片来源:tuyengiao.vn)

1946年12月19日,胡志明主席在《全国抗战号召书》中强调:“任何男女老少,不分宗教、党派、民族,凡是越南人就要站起来抗法救国。有枪的拿起枪,有刀的举起刀,没有刀枪的就用锄镐棍棒。人人奋力抗击法国殖民者以拯救国家”。

透彻胡志明主席的思想,越南共产党和国家在每一个革命阶段都秉承大团结精神,集合所有“凡是越南人”,致力于国家、民族的核心利益。这在1975年春季大捷后得到明显体现。

越南党和国家的和谐与和解政策是将国家和民族利益视为所有具有越南血统的人的相同之处,无论他们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国家为所有人,甚至包括那些曾经在旧政权工作的人返回并为家乡建设贡献力量创造便利条件。

1994年1月,越共第七届中期全国代表会议主张加强全民大团结,充分发挥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各阶层、各阶级、各宗教以及海外越南人社群的创新能力。

1996年6月,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强调:“为了继续推进革新事业,取得更大成就,就必须更好地扩大和加强全民大团结,包括在国内和国外,发挥民主,充分调动全民族的力量,致力于实现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文明的目标”。党确定了方针:以工、农、知联盟为基础,加强民族大团结,越南民族大家庭中的所有人,无论是生活在国内还是旅居国外,要团结起来。

2001年4月,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具体化了全民大团结力量:“实现各民族大团结,不分宗教、阶级、阶层、经济成分、性别、年龄,全国各地区、党内外人士、在职和退休人员、越南大家庭的所有成员,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弘扬全民族的力量、爱国传统、自力自强意志和民族自豪感,以维护民族独立、统一、致力于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目标作为相同之处,尊重不违背民族共同利益的不同意见,消除对过去和阶级的愧疚、偏见和歧视,在工人阶级与农民和知识分子的牢固联盟的基础上建立开放、互信、展望未来的精神”。

2003年3月12日,越共九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发挥民族大团结力量,致力于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第23-NQ/TW号决议。 在这次会议上,我党使用“全民族大团结”一词代替“全民大团结”一词,其意义在于扩大国内和海外越南人社群的大团结和团结。

越共十大、十一大、十二大和十三大继续肯定民族大团结的重要性,不区分国内还是海外越南人对国家的作用和贡献。

特别是,2004年3月26日,越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海外越南人事务的第36-NQ/TW号决议。

第36-NQ/TW号决议明确指出:虽然远离祖国,同胞们始终培育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民族自尊心,保持文化传统,追根溯源、心系祖国,情系家乡。许多人为民族解放、国家统一事业作出了精神上、物质上的贡献,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海外越南人工作应充分体现民族大团结的传统。团结的基础是民族意识和爱国情怀、民族自豪感和全体越南人民维护民族独立、国家统一、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和文明的共同目标;消除因过去或阶级差异导致的愧疚、偏见、歧视;树立开放、尊重、理解、互信、展望未来的精神。所有的越南人,不分民族、宗教、出身起源、社会地位、出国理由、希望为实现上述目标作出贡献的人,都聚集在民族大团结之中。海外越南人是越南民族共同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和谐与和解不是破坏国家的借口

为了国家取得完全独立和统一,人民生活在如今的和平之中,我们经历了长期的抗战,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损失。全国共有1146250名烈士,其中抗法烈士191605人,抗美战争烈士849018人,保卫西南边境、保卫北方边境、捍卫祖国海洋岛屿主权等保卫祖国战争的烈士105627人;400多万平民因战争而丧生生命或终生致残。

我们不挖掘过去滋养仇恨,加深过去造成的愧疚、偏见和歧视。但我们不会忘记历史;铭记战争造成的损失,从而更加珍惜和平,珍惜今日取得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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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赫蒙族儿童(图片来源:越通社)

我们对那些曾经背弃祖国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等国家核心利益的人的和解态度、和谐善意及其对国家建设的贡献给予认可。

但除了绝大多数海外越南人对和谐与和解抱有善意外,还有固执、恶毒、破坏的一部分人群。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统一,祖国江山连成一片,仍有人将4月30日称为“国恨日”、“黑色四月”。和谐与和解不是这些人对国家提出无理要求、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歪曲国家国统一日的重大历史意义、否定越南47年来,尤其是实施革新近36年来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成就的借口。

实际证明,广大海外越南人欢迎越南党、国家的革新事业和民族大团结政策,希望国家强盛,与世界和地区各国并驾齐驱;许多人归国返乡探亲,参与投资、经营、科技合作、教育、文化、艺术、体育、人道主义和慈善等活动。

张开双臂迎接远在他乡的游子归来,越南党和国家一直为侨胞们返乡探亲、祭祖、报效祖国创造便利条件;颁布多项开放、便利、手续简单化的政策,具体化和完善关于旅居海外越南人出入境、居留、出行的规定;继续解决与海外越南人有关的国内购房、继承、婚姻、收养子女等所存在的问题;在越南传统道德基础上通情达理地解决历史遗留的人道主义问题,进而实现民族大团结政策。

然而,少数旅居海外的越南人至今还没有机会回国,未能亲眼目睹国家的发展成就;或由于偏见、愧疚,对国情没有正确了解,故意违背民族共同利益,企图破坏所在国与越南的合作关系。

对于这个少数群体的蓄意反对和解政策,利用和谐政策破坏民族大团结,故意“违背民族共同利益,大力破坏国 家”的行为,党、国家和人民不会让步。他们将不得不遭受社会的疏远,迷失在民族前进的洪流中。而那些小小的“仇恨砾石”,必将沉入江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