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工人的权利以促进国际融入进程
2023/05/15, 15:52 (GMT+7)
人民军队:工人权利,包括在企业建立组织、集体磋商和免于强迫劳动等权利,是越南党和国家通过重大主张和政策始终重视和落实的人权制度的一部分。
然而,这也是一些缺乏善意、敌对势力经常利用来捏造和抹黑越南的问题。
近期,一些西方人和组织不断进行诽谤和歪曲越南人权状况的活动。他们诬告越南限制工人在企业结社和集体谈判的自由,诬告越南缺乏能力履行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进步协定(EVFTA)、CPTPP等国际贸易协定中承诺的义务,违反了劳工组织 (ILO)。
这些完全是捏造的,是无理的指责,因为它们没有反映客观现实,否定了越南为人民所做的努力。从1946 年以来,越南的人权问题一直在宪法中得到承认。包括工人阶级和劳动者在内的人被确定为发展的中心、主体、目标和动力。从重新加入国际劳工组织(1992 年)以来的 30 多年里,越南一直致力于承诺和执行国际公约,特别是关于劳资关系的国际公约,旨在根据工人权利的国际标准,促进和确保越南工人的基本劳工标准。
迄今为止,越南已加入25个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其中7/8个是基本公约。就算2019年,越南已批准了3项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包括就业服务机构的88号公约、残疾人就业康复公约的159号公约、贸易权集体磋商公约的98号公约。特别是 2019 年《劳动法》(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在具体化国际劳工公约的规定方面显示出诸多优势。国际劳工组织八项基本公约中最重要的内容都体现在这不法规文件中。其中,第98号公约是核心公约,是国际劳工组织在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框架内的枢纽,成为CPTPP、EVFTA等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以及大多数跨国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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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省劳动联合会和团省委代表向工人赠送慰问礼物(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
特别是越南共产党提倡和领导革新事业以来,在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大背景下,越南越来越意识到允许企业成立工人组织以满足融入国际要求,即加入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并承诺遵守共同标准,包括工人权利问题,特别是联结自由权、结社自由权。越共十二大四中全会已确定:按照完善法律制度、强化管理手段和措施的进程,确保企业职工组织的建立和运行,为该组织根据越南法律规定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原则顺利、健康地运作创造便利条件,同时保持社会政治稳定。越共十三大政治报告也肯定:指导和管理好现有工会外企业职工组织的建立和运行。
上述定向反映了越南党和国家在保障劳动人权问题上的认识过程。在此基础上,《劳动法》首次规定允许员工在越南工会之外成立代表自己的企业组织,称为企业员工组织。这是一个独立于越南工会之外的新组织,建立在扩大员工选择权的基础上。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会和企业职工组织在劳动关系中,在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规定的职能,越南工会继续发挥工人阶级和工人的社会政治组织的作用,代表劳动者,照顾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正当权益,参与国家管理、社会经济管理,参与检查、清查和监督国家机关、组织、单位和企业有关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问题,宣传和动员劳动者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技能,遵守法律,建设和保卫祖国。企业员工组织被确定为社会/职业组织,在劳动关系范围内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正当权益。
越南在2020年6月批准了关于废除强迫劳动的国际劳工组织的 105 号公约,这是确保劳工部门人权的有益举措。在国际劳工组织警惕世界强迫劳动问题“紧迫”的背景下,越南的这一努力得到了世界的认可和积极评价。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标准委员会主席Corrine Vargha女士表示,越南的签约表明其坚定致力于打击各种形式的强迫劳动。国际劳工组织越南分部主任Chang-Hee Lee先生肯定:这证明越南政府和社会伙伴一直在尽最大努力建立一个更好的法律框架,为越南成为可持续中等收入国家铺平道路。
越南为劳动者积极主动的努力提高了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声誉,促进国际一体化和参与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建设一个公正的社会做出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