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委、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主任郑文决上将,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委、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阮新疆上将,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委、国防部副部长武明良上将,越共中央委员、国防部副部长武海产上将,越共中央委员、国防部副部长范怀南上将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还有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总参谋部领导以及军内外各机关、单位的350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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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书记、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主持会议(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1999年《越南人民军队军官法》(以下简称为《军官法》)于1999年12月21日第十届国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4月1日起生效,并于2008年和2014年修订和补充。十年来,贯彻落实《军官法》(修正案),中央军委、国防部经常关注领导、指导全军开展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对全军官兵进行宣传教育,同时主动配合向各级、各部门和群众宣传普教,提高认识和执法意识。各机关、单位党委、指挥员已研究运用、具体化、组织实施并确保有关军官的法律规范与党关于干部工作和干部的决议、指示、规定同步统一。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下属机关、地方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与国防部密切配合,落实好国家军官管理任务,对现役军官、退役军官和军队后方做好就业指导宣传、军官培训、培养和提高水平、接受转业和制度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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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代表(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与2014年相比,当前军官队伍数量和质量大有提高,编辑也相应调整。军官数量达到编制需求的100%,拥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军官增加5.39%,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比例都提高。许多同志被主管部门指派和调动担任从中央到地方政治体系中的领导职务,并直接在国际环境中工作和活动(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对外工作、国防武官等)。经过10年的实施,《军官法》为军官队伍履行好职责、任务注入动力,真正成为革命、正规、精锐、逐步现代的越南人民军队建设的核心力量,为建设和牢固捍卫越南社会主义祖国作出贡献。

会议上,与会代表对全军在落实《军官法》过程中的优缺点和取得的突出成果给予肯定,提出一些措施并一致同意需要修改和补充现行法律和一些法律规范文件的多项内容,以克服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诸如:军官的职务、军官的现役年龄、将官军衔上限、缩短晋升中尉军衔的期限、对军官和预备役军官的制度和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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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场景(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潘文江大将在会议上发表总结性讲话时肯定,多年来,中央军委、国防部、各级党委、指挥员已领导、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军官法》和各项规范文件、实施指导细则。

潘文江大将要求,今后,各机关、单位党委、指挥员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党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观点、路线,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的原则、规制、流程和规定,对干部进行评议,将其与干部规划、培训、培养、任命、轮换、延长现役、授予和晋升军官军衔、提高工资等相结合,确保严密和符合规定。着力领导和指导建设政治上强大的单位,提高各级党委和党组织的全面领导能力和战斗力,有效落实关于按范围和权限建设军官队伍的国家管理,主动开展国际合作,发挥各种资源来建设军官队伍。对军官提出较高要求,同时为军官圆满完成任务创造便利环境和工作条件等。

潘文江大将要求各有关机关在继承《军官法》目前尚适用条款的基础上,加快提出提案并提交国会批准《军官法》(修正案),调整新规定,基本克服障碍、不足和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严格的准备计划,以便在该法经国会通过后能立即生效,为建设满足新形势下建设军队、巩固国防、捍卫祖国要求的军官队伍作出贡献。

潘文江部长提醒,各机关、单位要经常关心照顾和改善现役军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并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尤其是对于驻扎在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的军官和家境困难的军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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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领导向在落实《军官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会议上,国防部领导向59个集体和62名个人颁发荣誉证书,表彰其在从1999年至2024年落实《军官法》中取得的优异成绩,为建设军队、巩固国防和捍卫祖国事业做出贡献。(完)

(金江/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