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对势力破坏、歪曲论调中的自相矛盾

实践证明, 国内的歪曲论调都重弹老调。人权观察组织(HRW)的“2021 年世界人权报告”等论调提出的信息都依靠捡拾、剪裁,没有深入研究,导致信息都非常偏见。这些论调的无理和矛盾都出于西方政治意识形态,“把人权高于主权”,且受外国组织和个人提供的经费及市场经济所支配, 所以一般是搬弄是非,带有实用主义的政治色彩, 有的时候还带着公开、大肆、疯狂的对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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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毫无遵守国际法的原则,在“2021 年世界人权报告”中,人权观察组织仍毫无根据地诬告“越南害怕民主,独立新闻和自由权”。许多否认越南人权成就的歪曲论调从西方政治意识形态的视角,以为“逮捕事务是为了保障越共十三大顺利举办,并没有遭到反对声音抵抗”或“为了清除敢于竞选国会代表的对手”,这些论调就与他们所鼓吹的法权原则自相矛盾。在越南,为了实施公道,无论在党代会还是国会选举,凡是违反刑事法, 进行破坏国家活动的人都被起诉、调查和判处,该过程得到公开、透明并本着所有的人都在法律前平等原则进行。

从理论、实践与科学方面看,上述论调都是编造的,没有客观、真实反映越南在保护和促进人权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实际上越南已实施了许多人权保护政策

为保护和促进人权打下基础,越南国家已为制定和完善关于人权的法律系统不断做出努力。当前,越南是积极、主动参加由联合国与各国际组织颁发的大部分人权公约的国家之一。截止 2021 年,越南已批准和加入联合国9 部人权基本公约中的7 部;批准和加入国际劳动组织的 25 部公约,其中有8 部基本公约的7 部。这些数字不亚于任何国家。在作为成员的各项国际人权公约中,越南都承诺落实,并将其视为国家的政治、法律责任。在积极参加国际人权公约的同时,越南国家已努力制定国家法律系统,其中积极把国际人权原则和准则法律化, 确保国家法律与国际法律的相符合。2013 年宪法和其他各部法案为尊重、促进和保护人权打下法律基础, 不仅确立各享权者各项权利的法律基础,而且还要求各国家机关、国家公职和非国家组织要提高社会责任精神,尊重、保护人权的责任。因此,越南人权保障成就覆盖所有社会生活领域。

在公民权和政治权保障领域,人权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法律中得到主动的保障。诸如生存权得到2013年宪法第 19 条明显规定。法律还规定严格处罚随便剥夺别人生命行为,严禁酷刑,仅对最严重的特别罪名采取死刑。2015 年刑事法继续取消8 个罪名的死刑,对 18 岁以下的、孕妇、正在养 36 个月以下孩子的妇女、满 75 岁以上的对象等不采取死刑。生存权保障还从经济、社会方面得到关心促进,诸如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加强为妇女和婴儿提供卫生服务,对灾区人进行紧急救助等。

经济、社会与文化等权利保障通过各国家计划和政策得到积极实施, 诸如脱贫权保障,就业与收入权,所有权,得到卫生和健康照顾权,学习和教育权,参加文化生活权。革新开放以来,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都得到明显改善, 许多权利以适合的支费得到保障。

对于妇女、儿童、穷人、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人、艾滋病人等弱势群体的全力保障也取得了诸多积极结果,体现于各种服务得到加强,各种服务和机会的平等、 质量接近,社会保险系统的覆盖度等。第十五届国会代表中,女代表为 151 名,占30.26% ; 少数民族代表为89名,占17.84%。2017-2018学年,22个省市的715 所学校组织教育少数民族语言,八种少数民族语言成为一门学科,许多教科书以少数民族语言出版。

2020年和2021年七个月中,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越南政府颁发诸多社会民生政策,诸如总额为62万亿越盾与26万亿越盾的惠民救济计划。在疫病和天灾的困难中, 这些直接、及时的救助政策是保护人权的基础,体现越南党、国家在保护、促进人权中的努力。

主动、有效参加促进世界人权

不仅制定和实施国内人权保障政策,多年来,越南还主动、积极为尊重、保护和促进世界人权作出贡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体现于越南以高票数额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与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在地区,越南的声名体现于2020年东盟轮值主席国与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AICHR)主席的作用。在2020年 11 月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AICHR)视频会议上,各国高度评价越南作为主席国已在特别困难的阶段引领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的活动,并有效应对疫情的影响, 且促进制定和通过一系列重要文件。

越南关心促进东盟人民的基本权利,注重弱势群体的权利,在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AICHR)创造团结与共识, 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中保护人权得到东盟各国高度评价。此外, 越南还积极参加制定关于人权、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国际准则,其中,越南和菲律宾、孟加拉国配合起草、建议的气候变化和人权决议, 并得到各国于2019 年 7 月在瑞士日内瓦通过。

凭借在国内和地区人权保护和促进中所作出的努力,东盟各国正式推举越南是东盟唯一代表竞选2023-2025 年任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

由此肯定,35 年来越南在人权保护和促进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证明越南党、国家为了人权的各项主张、路线和政策、法律的正确性。其继续得到越共十三大肯定:人民是革新与建国卫国事业的核心与主体,所有主张和政策都要真正出于人民的正当愿望和权益,以人民的幸福、温饱生活为奋斗目标。(完)

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下属人权研究院院长祥唯坚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