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会议签署的文件很多,但主要是有关越南、老挝、柬埔寨停战3项协议,会议最后宣言,1954年7月21日美国在日内瓦会议上的单独声明,1954年7月21日法国政府声明,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团长范文同与法国总理皮埃尔•门德斯•法朗斯交换的公函。

根据协议,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达成的协议为:“承认并尊重印度支那三个国家人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各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不干涉各国的内政。印度支那各地停止战事。法国从三个国家的领土上撤军,越南志愿军从老挝、柬埔寨撤军。没有外国军事基地,也没有与外国建立军事联盟,不与对手合作的人进行报复,释放战俘和被拘留者。联合委员会和国际控制与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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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7月20日,国防部副部长谢光宝代表政府和越南人民军总指挥部签署停止在越南战事的协定。不久之后,老挝和柬埔寨也签署了停战协定。资料图

《日内瓦协议》还满足各方的要求。对于越南来说,17度线被视为临时军事界线,不被视为政治或领土边界,越南人民军集结于北纬17度线以北,法国联军集结于17度线以南。1955年7月两方进行协商,1956年7月举行大选。自由选择居住地点。部队的转移和撤军不得迟于300天。停止越南战事协定包括6章47条,此外,还附有附录,对“临时军事边界线、非军事区和临时军驻防区”作了进一步说明。

在1954年日内瓦越南和印度支那和平会议所获得的结果是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受到与会大国战略意图和利益影响的背景下签署的,所以它没有充分反映我们战场胜利的走向和我们与法国斗争的政治走向,党中央和政府一开始提出的要求和目标。然而,协议的签署是东南亚第一个人民民主国家——越南民主共和国年轻革命外交的巨大胜利。这是越南人民在党和胡志明主席正确领导下取得的伟大胜利,肯定抗战的正义性,一致团结,顽强拼搏9年,特别是发挥奠边府大捷后战场上的胜利。

《日内瓦协定》签署后,胡志明主席于1954年7月22日在日内瓦会议成功后的号召中指出:“日内瓦会议结束了。我们的外交取得了伟大胜利”。大国历史上第一次必须承认越南的基本民族权利,包括独立、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是一份国际法律文件,是结束越南战争、恢复和平的政治和军事同步措施,结束法国军队在印度支那的存在,废除法国对越南和整个印度支那长达近一个世纪的殖民统治。超出了大国将越南、老挝、柬埔寨停止敌对行动的日内瓦协议限制为简单的朝鲜式停火协议的初衷意图。在政治上和法律上,越南、老挝和柬埔寨人民的基本民族权利是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受到与会各国的承认和承诺尊重。《日内瓦协议》是越南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自由的顽强斗争的伟大、具有转折意义的胜利。在国际范围内确认一个强大的殖民主义者发动的大规模侵略战争的失败,是前殖民主义的殖民体系在全球范围内的彻底崩溃的开局,为鼓舞世界各地殖民地人民的解放斗争作出了有力贡献。

评价日内瓦协定,1954年9月政治局关于党的新形势下新任务和政策的决议指出:这是越南人民、老挝人民和高棉人民的胜利。这是印度支那人民近百年反殖民争取民族解放斗争的成果,特别是,这是越南人民在党和胡志明主席领导下八九年来英勇武装斗争的成果。

34年后(1988年11月),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会在评价《日内瓦协定》意义时结论:1954年《日内瓦协议》,虽然我们还没有完成解放全国的目标,但其标志着一个重要的历史里程碑。那就是打败法国殖民主义者,解放北方,把北方建设成为坚强的后方根据地,为今后抗美战争准备条件。

70年过去了,国际和地区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日内瓦协议》依然保留价值,为全党、全民和全军当前建国为国事业留下许多宝贵的教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