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会议报告,自第18次会议(10月21日)召开以来,农业与环境部已颁布渔船管理、捕捞、使用、监督与预警系统条例;电子捕捞日志系统使用条例,以服务于渔业捕捞监管工作,提出溯源解决方案。这些措施旨在从根本上解决出口水产品原料来源和产地造假的问题。

各地方已被引导进行渔船登记,获颁许可证来进行船队数据清查和规范化;完成渔船的登记、质检和证件申请工作,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国家渔业数据库(VNFishbase);彻底消除“三无”渔船(无登记、无检验、无捕捞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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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河在会议上致辞(图片来源:baochinhphu.vn)

各地方正认真落实政府总理的指导意见,如为12至15米长的渔船安装航程监控系统(VMS);对12米长以上渔船试点使用电子日志;制定并批准不合规渔船拆解方案;同时为渔民提供生计支持等。

陈红河在会上发表讲话时强调,近期,各部们、行业和地方已开展大量工作,在机制政策、科技应用、调动中央与地方力量、维持实地检查活动等方面上着力从根本上、系统性地解决问题,力争解除欧盟委员会(EC)对越南渔业发出的“黄牌”警告。

陈红河要求农业与环境部全面核查政府总理所签发关于处罚对象、附加处罚方式与行为、有权实施附加处罚的机关以及罚款金额等问题的所有结论,确保切合实际情况并为各地方执行提供统一的法律依据。

农业与环境部制定与欧盟委员会(EC)工作和谈判方案,全面更新EC提出的各项问题、说明方案及需要保护的内容。该方案必须自中央到地方保持一致,涵盖总理、副总理、部长、各职能机关、21个沿海省市、渔港管理机构以及船主的角色与职责。

陈红河还指出,越南与马来西亚日前开展的渔业捕捞合作内容,充分体现了越南在渔业合作中的务实做法,包括通过交流避免侵犯海域、依法组织捕捞,严格遵守国际法及相关国家法律的规定。这些内容需要由农业与环境部补充纳入向欧盟委员会(EC)提交的报告中。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