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强调,艾夫里市法院不根据现行国际法原则,并不对有关因素做出充分审视之后作出该决定。公报还指出,美国化学公司按照美国政府的“命令”行动,以实现“一个与主权有关的活动”。因此,该法院“无权审理”美国政府在战争时期的行为。此判决违背了国际法和国家法律的现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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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战争中的橙剂受害者、越裔法国人陈素娥女士(图片来源:thuvienphapluat.vn)

法院不考虑到与该案件有关的美国化学公司不是被强制生产化学毒剂供美国军队在越南战争中使用,而是完全自由参加投标并进行有利可图的生产;相关化学公司完全知道迪奥辛是剧毒物质,但仍故意改变技术流程,以缩短生产时间,减少成本,增加利润,是橙毒剂毒品含量增加等的因素。

越南橙毒剂受害者协会在公报中强调,艾夫里市法院应重新审视自己的决定,并希望陈素娥提起诉讼的案件二审法院将充分考虑到所有因素,并作出公正的判决,要求美国化学公司为陈素娥提供赔偿。

公报还强调,陈素娥以法国公民资格起诉在越南战争时期为美军提供有毒化学品的美国各化学公司,但她是在越南生活和工作期间感染橙毒剂。因此,越南橙毒剂受害者协会完全支持陈素娥诉讼案,支持她上诉的决定。

越南橙毒剂受害者协会希望,热爱和平、公正、进步的国际友人大力支持陈素娥、越南橙毒剂受害者以及越南人民,同越南人民一道,为橙毒剂受害者讨回公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