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法律基础

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2012年6月21日,越南已颁发《越南海洋法》,2013年1月1日正式生效。越南海洋法已确立重要的法律基础,可以说是公约的“伸展之手”,调整与相关国家在海洋和大海洋上的关系。

leftcenterrightdel
越南渔检力量与海上的渔民同行(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越南海洋法包括七章54条,其中确定水域和大陆架的范围,并肯定越南对各岛屿和群岛的主权,包括基线、内水、领海、领海毗连区、经济专属区、大陆架,各岛屿,黄沙群岛,长沙群岛,以及属于越南主权、主权权和管辖权的其他群岛,越南海域内的活动,海洋经济发展,海岛管理和保卫。

越南海洋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是关于隶属于越南国家主权、国家主权权利、国家管辖权范围内的领海基线、内水、领海、领海毗连区、经济专属权、大陆架、黄沙群岛、长沙群岛和其他群岛的各个岛屿,在越南海域内从事发展海洋经济活动,管理和保护海洋、岛屿活动。”此法第19条第二款规定:“隶属于越南主权的岛屿和群岛是越南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

越南海洋法对越南海域内的所有活动作出具体的规定,即要尊重沿海国家的合法权利。越南海洋法还对从事发展海洋经济与海上巡逻、检查活动作出规定,即海洋经济发展旨在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的目的,与保卫国家主权、国防、安全和海上安全秩序相结合,符合自然资源管理与海洋环境保护的要求,与各沿海地方和海岛的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此法规定国家优先发展石油、天然气及各种海洋资源和矿物质的寻找、勘探、开发、加工;运输,海港,船只和海上交通工具的新造和修理与其他海事服务,海洋旅游和岛屿经济,海产开发、养殖和加工,海洋经济开发和发展科技发展、研究、应用和转交,海洋人力资源建设和发展等行业。

2012年越南海洋法颁发后,越南国会通过了越南航海法,于2017年7月1日生效,规定海上航海交通活动与越南海防出入制度。此外,越南还颁发许多有关海洋和大洋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文件。

《越南海洋法》的通过是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属于越南主权和主权权利的海洋及岛屿区域法律制度的法律文件。这是我国管理、保护和发展海洋岛屿经济的重要法律基础。

以法律至上化解挑战

《越南海洋法》通过的目的在于完善我国法律体系,为越南海洋、岛屿开发、管理、保护及海洋经济发展等工作服务,为本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融入国际化,推动与各国的合作提供便利条件。《越南海洋法》制定和颁发是为越南经济发展事业服务、符合国际法律的必要需求,因此对对内、对外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在肯定通过和平方式解决海洋、岛屿争端的同时,《越南海洋法》的通过是我国完善有关海洋、岛屿法律体系的重要立法活动。我国首次拥有完整规定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属于越南主权和主权权利的海洋及岛屿区域法律制度的法律文件。这是我国管理、保护和发展海洋岛屿经济的重要法律基础。

《越南海洋法》的颁发说明越南是国际社会负责任的成员,尊重并遵守国际法律、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越南为成员国的国际条约,决心为本地区乃至全世界的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而努力。《越南海洋法》的通过是正确的步伐,符合国际法,有助于和平解决海上争端。(未完待续)

(文缘/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