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是世界上受气候变化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经常面对规模、性质和程度日益复杂的各类自然灾害和灾难。同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资源开采规模的扩大与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也潜藏着火灾爆炸、建筑物坍塌、环境污染等事故灾难的风险,直接影响人民的生活与生产活动,并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冲击。

为了将损失降到最低,多年来,中央军委、国防部始终领导、指挥全军各机关、单位,高质量完成事故、自然灾害应对以及搜寻救援工作。尤其是《民事防守法》生效以来,各级党委和指挥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主动筹划部署,制定实施计划并取得显著成效。全军始终把民事防守视作“和平时期的战斗任务”,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激励干部战士;并与驻地各部委、地方政府密切协同,持续审查、调整和完善防灾、应急与搜救方案;组建力量和装备,部署到海上和陆地的重点、险要、困难地区,冲锋在前、及时高效处置各类情况;同时随时准备在任何条件下参加国际人道援助和灾难救援行动。

自2014年至今,越南人民军已出动逾190万人次、11万余台(套)装备,应对并处置104次台风、41次热带低压以及2.6万余起事故、灾害、疫情;成功救助29747人、2661艘(辆)船舶(车辆);组织2450万余人次、520万余艘(辆)船舶(车辆)回避避险;协助转移667909户/2664232人至安全地点。仅在抗击新冠疫情期间,军队就动员了19.2万名干部战士,并使用33万余人次民兵自卫力量同步实施各项防控措施:建立18所野战医院和收治隔离点;近12万名干部战士承担入境公民隔离任务;4.6万余名干部战士执行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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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此外,除在国内应对事故灾害之外,中央军委、国防部还主动向党中央、国家建议并派遣力量参加国际人道援助和灾难救援行动,如:2018年老挝阿塔普水电站大坝溃坝救援、2023年土耳其地震救援以及2025年缅甸地震救援等。

事实证明,每当事故、自然灾害发生时,越南人民军始终秉持“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忘我”的崇高精神,充分发挥民事防守战线的骨干、先锋作用,为减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作出重要贡献,深受党、国家以及各级党委、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与认可。

未来一段时间,我国仍将继续面临诸多风险与挑战,全球气候变化所引发的各类自然灾害和危险疫病将更加频繁且复杂。同时,国家在加快推进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也潜藏着各种事故、灾难发生的隐患……这些因素对经济社会发展、军事与国防活动都将产生不利影响,并直接波及人民群众的生活。

为了切实提升民事防守工作的实效,全军各机关、单位必须深入贯彻、扎实落实以下几个重点内容:

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军各级党委、指挥员、干部战士和民兵自卫力量在履行民事防守任务中的认识和责任感。各级党委、指挥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中央军委、国防部关于民事防守、自然灾害应对与搜救工作的各项决议、指示,重点是中央军委于2025年3月20日颁布的《关于到2030年及后续阶段提升民事防守能力的第3589-NQ/QUTW号决议》,以及国防部于2025年5月6日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第3589号决议的第1895/QĐ-BQP号计划》和《到2030年、面向2045年提高事故、灾害应对与搜救能力的发展提案》(国防部管理领域)。

在此基础上,要将相关精神具体化为领导决议,提出符合实际、贴近单位特点和驻地事故、灾害、疫情情况的方针、措施。为提升工作成效,需强化各级党委、干部、党员特别是主官的责任意识;科学划分职责权限,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力量的责任;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树立干部战士在预防、应对和克服事故、灾害、灾难以及搜寻救援任务中的坚定意志和高度责任感;同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激发积极主动的精神状态和强烈的政治决心。

此外,要坚决抵制主观麻痹、松懈轻视、畏难怕苦、冷漠无感等错误思想与态度,尤其是在面对人民群众损失和痛苦时。要切实做好竞赛表彰工作,保障相关政策制度,及时鼓励、表扬,广泛宣传在防灾减灾、搜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与个人以及英勇行为,激发全军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斗志。

二是,提高各级党委、党组织的领导能力以及指挥员的管理、调度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民事防守任务的要求。为此,各机关、单位要不断革新,切实增强各级党委、党组织在民事防守中的领导能力,提高指挥员的管理、调控效率和效果;建立和完善各级民事防守行动的指挥机制,按照“部统一指导、军区主导调度、省级为中心、乡级为核心”的思路开展组织指挥工作。

为提升工作效能,各机关、单位需主动审查现行法律文件,发现不足之处并提出建议,补充完善与民事防守任务实际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议对执行民事防守任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补充,出台新的机制与政策,以有效动员和利用各类资源;参与制定和调整国防部与中央各部委、地方政府在民事防守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机制,确保有效落实“就地指挥、就地力量、就地保障、就地物资”的“四就地”方针。同时,与驻地党委、地方政府密切协调,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全面审视,确保经济发展与国防安全建设、区域防守体系与民事防守体系的融合,从而提高灾害事故应对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定期审查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高风险区域,及时制定、调整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对方案,确保措施可行,避免被动与意外发生。

三是,注重建设各级民事防守组织与力量体系,确保具备适应新时代任务需求的能力。在精简高效的政治系统架构调整基础上,尤其是在省级合并、撤销县级政府的背景下,地方军事机关应积极为党委、地方政府提供参谋建议,指导组建并健全省级“民事防守、自然灾害防控与搜救指挥部”,确保组织健全、运行有效。各机关、单位要加快完善组织编制,补充民事防守专责和兼职单位的职能任务;加强基础设施投资,保障后勤技术、仓储系统、自动消防系统建设;购置专用、通用和多功能设备,以增强应对民事防守任务的能力。

其中,要优先建设并完善专职与兼职民事防守力量的组织结构与装备保障,尤其是国防部下属参与国际人道援助和灾害救援行动的专业队伍,包括:工兵兵种的建筑物倒塌救援队,化学兵种的环境灾害处置队,后勤—技术总局军医局的灾害医疗救援队,边防部队的搜救警犬使用队,海军的海上搜救船队。

各队伍要根据其任务性质和单位特点,配备相应数量与质量的人员和装备,确保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保障官兵安全。同时,发挥民兵自卫力量的本地作用,在事故、灾害、疫情等高发重点地区第一时间到场,与其他力量协同处置,确保应急响应高效、及时。

四是,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内容和课程体系;加强训练与演练;大力推动科学技术在民事防守工作中的研究与应用。这是决定该项任务成效的关键内容。为此,各大院校应积极革新、提升教育质量,满足新形势下民事防守任务的要求。要经常更新有关环境、自然灾害的知识和处理复杂、危险情况中现代设备使用技能,融入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之中。

各机关、单位应高质量组织多种形式的民事防守训练计划,贴近实际任务,结合本单位职能、驻地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开展训练。要加强实兵演练,不断完善应对新型情境的预案与剧本,尤其要重视大规模综合演习,动员多方力量广泛参与,以提高全民意识和普及事故、灾害应对技能。

救援救灾局要持续研究并提出统一的民事防守、事故灾害应对和搜救演习的计划体系和文件标准,以提升该项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同时,全军要加快推动科学技术在民事防守中的研究和应用,重点投资提升灾害监测、预警与预测技术,增强防范、应对工作的主动性。鼓励研究、生产满足民事防守任务需求的装备与产品;注重实践总结,发展完善民事防守理论体系,结合事故、灾害、疫情处置后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和经验推广,与机关单位日常工作总结相结合,提升综合能力。

五是,强化民事防守领域的国际合作效能。为切实落实此项任务,以救援救灾局为核心,全军各机关、单位要与相关部委、机构密切协调,依据国家和国防部的对外政策规定,有效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与俄罗斯、日本、美国、中国等国的双边民事防守合作;推动与东盟各国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重点提高在培训、演练、搜救、人道援助和国际灾难救援等方面的合作水平。进一步加强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灾害预警系统建设与灾害风险评估合作,全面提升各类力量的专业素养,以满足新时代国家民事防守的任务要求。

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全军将继续弘扬责任担当、团结一致的精神,克服一切困难,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及各相关力量密切协作,高效完成民事防守任务,不断巩固人民军队作为保卫人民、机关、组织和国家经济的骨干力量地位,为光辉灿烂的越南人民军光荣传统增添新的荣誉。(完)

越南国防部救援救灾局局长阮太德中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