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越南民族崛起新的纪元,加强团结统一,创新领导和执政方式,使越南共产党完成人民所交付的领导国家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

作为越共的创始人与育者锻炼者,胡志明主席特别重视党建工作。在这项重要工作中,他明确指出:党内团结统一是最为基本原则之一。党内的团结统一是建设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党领导,党执政,如果不能团结统,民族的革命事业就不能胜利。在遗嘱中,他写道:“由于团结一致,一心一意为阶级服务,为人民服务,为祖国服务,所以从成立之日起,我们党就团结、组织和领导我国人民积极斗争,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团结是我们党和我们民族极其宝贵的传统。从中央到各支部,各同志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党的团结统一”。由此可见,党内的团结统不仅是他尤为关心的大事,也是他队未来的琢磨。

他不仅提出党员要团结的要求,而且明确指出这种团结必须是思想和行动上的一致性,是一种实质性的团结和统一。不能表面上团结,但在需要做出决定或决策时却不能达成一致,或者需要时结盟,不需要时就设法阻碍彼此的工作。在他看来,团结必须是始终如一的团结,即必须以党的路线、观点为基础,并为了革命和人民的利益。坚持和严格执行党的原则,是每个党员的责任。他认为民主集中制是基本而重要的原则,每个党的组织都必须实行民主,扩大民主,“必须真正地扩大民主,让所有的党员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每个党员的意见和想法都必须得到表达和倾听;组织的所有重大决定都必须经过民主的讨论和协商。党的团结统一要求党员干部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培养党员、建设和整顿党不断纯洁、坚强的一种形式。因为在他看来:“只有真正的革命政党和真正的民主政权才敢于大胆地开展自我批评,欢迎批评,并坚决改正错误。正是由于自我批评和批评,特别是来自下级的批评——我们才更加团结”。这也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精神所体现的共产党发展的一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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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片来源:xaydungdang.org.vn)

为了实现真正的团结,不仅需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原则,而且还需要相互关爱、同情和分享。在实践中,不仅要提出完成任务的要求,还要有同情心、分享精神,相互帮助共同完成任务。因此,为了维护和培养团结一致,每个党的组织除了重视教育党员的责任感外,还必须经常培养相亲相爱、互相同情、互相分享的精神。

在党执政的条件下,胡志明主席特别重视党的道德建设,反对“官僚主义”、“腐败、浪费”、“脱离群众”等不良现象。在他看来,执政党肩负着领导人民建设新社会的重大任务,进行着“一场巨大的斗争”,消灭旧的、腐朽的东西,建设新的、美好的事物。在遗嘱中,胡志明主席用“真”字告诫:“我们的党是一个执政党。每个党员和干部必须真正地深入领会革命道德,真正地做到勤俭廉政,公正无私。必须保持党的纯洁,必须不愧为人民的领导者,是人民忠实的仆人”。每一名党员,尤其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必须坚决反对个人主义、机会主义,因为这是破坏党内团结一致的根源。

从世界革命的实践中,故总书记阮富仲也明确指出:由于没有正确确立党的领导地位,放松党的建设工作;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党的思想基础;轻视或否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脱离群众,严重丧失人民信任,得不到人民支持;放弃工人阶级的国际主义,煽动民族主义、狭隘民族主义,导致曾经是强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的苏联共产党解体,并引发了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崩溃。正因为如此,在领导越南革命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道德建设、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的建设,以提高党的领导能力、执政能力和战斗力;确定这是党的建设中一项核心、重要、经常性的任务,关系到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党的生存。党的十三大继续强调:“……必须特别重视,并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思想、道德、组织和干部的全面建设”,使党真正纯洁、坚强,“成为道德党,文明的党”。

近年来,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维护和发扬团结统一。正是由于团结统一,党才凝聚并发挥了全民族的力量,形成了合力,完成了人民信赖交付的领导国家任务。在历次党代会上,团结统一问题都受到严肃提出,并得到全面深入的审议和评价。我们为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珍惜已取得的成果,但我们也为社会上存在的不足、缺陷和消极现象感到痛心。党内仍存在部分干部党员在思想政治、道德、生活方式上出现退化,“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现象;个人主义、团体利益倾向抬头;一些党组织内部出现不团结现象,对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尊重和执行;有的地方自我批评和批评流于形式;主要负责人受上级党委和本级党委的委托负责内部团结统一,但还没有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等等。

目前,我国正在进入一个新的时代——越南民族崛起的时代。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既面临着机遇和机会,也必须面对实践中提出的许多新问题。全党、全军、全民近40年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是全党、全军、全民团结一致的结果;这是党成长壮大的有力证明。然而,在世界和地区形势继续复杂多变的背景下,除了取得的成就,我国仍面临许多困难和复杂问题,尤其是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敌对势力总是千方百计,用各种阴险狡诈的手段,挑拨离间,破坏党的团结。因此,加强从中央到基层的党的团结统一是新时期客观紧迫的任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有关党建设整顿工作的决议和指示,特别是总书记苏林同志关于“继续大力创新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新时期紧迫要求”一文的指导内容;其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第一,统一认识,严格执行党的领导执政方式,绝不允许出现任何为错误行为辩护、代替或放松党的领导的行为。党通过党为核心的政治体系进行领导;通过思想、路线、政策和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领导;通过将党的主张、路线、政策制度化为国家法律;通过动员、说服人民落实党的路线、政策,推荐优秀代表进入国家机关,并通过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领导。党依法执政,领导制定宪法和法律;同时,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活动。党的干部党员要遵守法律,“上尊”法律。执政党领导国家;执政党的权力是政治权力,制定主张、路线;而国家权力是基于法律的社会管理权力。党的领导必须确保权力真正属于人民,国家真正是人民的国家,由人民建立,为人民服务。党全面领导国家,对国家建设和保卫事业的成败负责。

第二,精简机构,优化党的机关组织设置,确保其真正成为知识的内核、“总参谋部”,成为领导国家机关的先锋队。建设“精、简”的党委参谋机构;参谋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力、专业水平,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熟练掌握工作。研究并大力推进合并部分党委参谋机构和辅助机构;尽快全面评估党政兼职情况,作出适当决策。确保党的领导任务与管理任务相分离;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党组织领导干部的具体任务,避免出现替下级包办代替或职责重叠、形式主义的情况。本着“各司其职,熟练掌握”的方针,向科学化、专业话方向大力创新工作作风。

第三,大力创新决议的制定、贯彻和落实;将各基层党组织、党员真正成为党的“细胞”。各级党委、党组织的决议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记忆、吸收和落实;必须准确把握国家、民族、各地区、各部门的发展要求、任务、道路和方式;必须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激发干部、党员、经济成分、企业和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党决定的积极性、信心、期望和动力。贯彻落实决议,尤其是新观点、新主张要自我认识、自我渗透。着力于建设优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高基层党组织生活质量,将党的主张政策贯彻到实际生活中。

第四,持续创新监督检查工作;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党的各项工作数字化转型。党要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工作更好开展,提高政策落实效果;使党的机关、国家机关高效运转,符合方针政策,用对人,做对事;及时发现新因素、新方法、新创意;纠正偏差,纠正偏差,或阻止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检查作用。制定分级授权监督检查的规定,与发现、严肃处理利用监督检查进行腐败、消极行为相结合。着力于推进党的数字化转型;建立党组织、党员和党务文件的数据库,从中央到基层实现互联互通,与国家人口数据库和其他数据库同步,有效服务于内部政治安全和建设清廉、坚强的党组织这一工作。

在党的十四大召开前夕,在这个必须选拔真正德才兼备、有心有识的人才担任国家领导职务的关键时刻,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发扬团结统一的传统。这是全党的重大责任,首先是从中央到基层各级领导的责任。每一位党员干部,尤其是从高级到基层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真正严格遵守胡志明主席的教导:“从中央到基层党组织,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副主席、《共产杂志》原总编辑武文福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