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从2025年中央预算预备费中拨款800亿越南盾,用于支持3个地方开展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并尽快稳定民众生活。具体分配方案为:广义省200亿越南盾、嘉莱省300亿越南盾、得乐省300亿越南盾。财政部对相关数据内容及建议负责,并确保依法依规执行。
各省人民委员会应依法对拨款资金实施规范管理,确保使用过程合理高效、帮扶对象精准到位、执行程序公开透明,坚决杜绝贪污腐败和资源浪费现象。资金使用情况与执行结果须按规定报送财政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及相关部委,以便汇总后呈报政府总理。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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