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的人仍故意造谣传谣,歪曲越南人权的真实情况。不过,尽管他们花什么招,也否认不了越南在人权领域所取得的成就。

越南党和国家的一贯观点是人权必须得到宪法和法律保障和实施。在刚刚成立的时候,越南国家已把人权保障放在核心地位。在越南民主共和国的《独立宣言》中,胡志明主席已宣布:“越南有权享受自由和独立,事实上已成为了自由、独立国家。全体越南人民决心把所有精神和力量、生命和财产来维护这个自由和独立的权利”。此后,有关人权的内容都被体制化,纳入1946年首部宪法。经1959年宪法、1980年宪法、1992年宪法和2013年宪法等四次修改和补充后,越南人权已真正成为宪法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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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在革命斗争、进行革新开放和建国卫国事业过程中,我党和国家一直面向最高目标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党主张建设和完善“民有、民享、民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各基本观点、一贯政策和法律系统中,越南党和国家一向确定人权是建国卫国事业目标和动力。越南党和国家的一切主张和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

为了体制化党的主张和路线,越南国家已逐步完善政策、法律和机制系统,把其视为保障和促进人权的关键因素。越南党和国家一直对革新法律建设和推动司法改革等工作给以特别关心。这一工作与推动行政改革与提高国家机器运行效力并行推进,面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近年来,越南国家已颁发和修改有关保障和促进人权的法律文件,其中弱势群体人权保障一直得到特别关心。越南宪法和法律保障人民政治、民事、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基本权利。越南法律系统完全符合国家实际情况和联合国人权宣言与其他人权国际公约的准则。

法律系统不断得到完善是越南逐步体制化党和国家关于人权观点和路线的前提与条件,为保障和促进人权打下法律基础。越南在人权保障和促进领域取得的成就充分体现在民事、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上。值得一提的是,在越南,人民参加选举、应选和国家与社会管理等权利一向得到保障。越南国家主张扩大民主,实施“民知、民讲、民办、民查”方针;人民是国家一切工作的决定人。越南公民有权直接或间接参加社会管理工作。越南国家不断奋斗保障和为所有公民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提供便利条件,把其视为公民最重要的权利群之一。

在宪法和法律基础上,越南国家一向尊重和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通信自由。近年来,大众信息媒体的活动日趋扩大与活跃。越南大众信息媒体在内容和数量上的丰富多样发展是越南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通信自由的生动表现。越南报纸已成为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的言论论坛,是保卫社会利益和人民自由权的重要工具。报纸是检查和监督国家实施政策和法律的重要力量。报纸已对发现和处理犯法案件扮演重要角色,为反贪反污反浪费斗争、建设纯洁强大的国家机器作出巨大贡献。

人民集会和结社自由权也得到国家保障并具体规定在宪法、刑事法、民事法等法律文件上。除越南共产党外,在越南还有越南祖国阵线、总工会、妇联、胡志明共青团和退伍军人协会等五个团体以及社会组织、职业社会组织等数百万会员的人民组织。除国家级工会组织外,越南还有六千多个基层工会组织。此外,在各社会生活领域还有数千个协会和俱乐部。各组织和协会本着自愿、自管、独立和遵守法律等原则运行。各组织、协会和俱乐部纷纷发展已证明人民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得到尊重和保障。

越南国家确定,宗教信仰是人民的正当精神需求。越南国家的一贯政策是尊重和保障人民信仰自由、宗教自由,信仰或不信仰某个宗教的自由权。这个观点已在宪法和法律上明显规定;并在实际上得到尊重和保障。越南国家一向尊重和保障信徒自由祭祀和进行信仰、宗教活动的权利,该政策已得到法制化。宗教神职、修行者和宗教工作者数量日趋增加,满足人民的心灵生活需求。宗教神职者也有权参加国家和社会管理工作,有权应选国会和人民议会。各宗教有权开设培训单位、出版经书与参加社会活动,并得到国家提供便利条件。越南国家已经和正在实施许多具体的政策和措施,为人民充分享受宗教自由权、信仰自由权作出保障,其中有于2016年11月得到国会通过,2018年1月生效的信仰和宗教法。越南国家特别重视民族政策,保障各民族之间的平等权,把其视为国家稳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该政策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上全面表现,并体现在越南党和国家的路线、政策和法律体系。越南各民族公民都在法律面前平等,同样能够享受各种权利和实施自己的义务。

在世界经济陷入危机和衰退的背景下,越南经济仍维持良好增长速度。2008年人均收入的1024美元增加到2016年的2200美元。经济增长已为越南解决社会迫切问题、更好实现社会公平目标和保障好人权价值打下重要前提。除饥扶贫工作一向得到越南党和国家关心推动并取得了丰硕成就,赢得国际社会认可。越南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列为除饥扶贫取得积极成就的国家之一。值得一提的是,越南已完成千年发展目标。2007-2016年任期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评价,越南是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带头国家之一。

越南已加入大部分有关人权的国际公约,并充分落实公约规定的各项义务,严格遵守有关人权的国际承诺。在国际组织和论坛上,越南关于人权问题接触法、支持对话与合作观点赢得高度评价。国际社会高度评价越南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并以高数票额选举越南成为2014-2016年任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

越南保障和促进人权中取得的成就是把人放在发展中心地位这个一贯政策以及严格落实国际准则和义务的结果。

敌对势力和机会主义分子造谣传谣,歪曲越南人权情况,企图破坏和牵制越南国家的稳定发展。当越南在地区和国际的地位日益提高,他们就感到不满,并想方设法捏造谣言,降低越南的威信和作用。但是,越南在保障和促进人权中所取得的显著成就是不可否认的,国际社会的认可和评价以及越南国家实际情况已驳斥他们的歪曲论调。(完)

(文缘/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