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主席阿卜杜拉·沙希德(Abdulla Shahid)和联合国负责法律事务的副秘书长米格尔•塞尔帕•苏亚雷斯(Miguel de Serpa Soares)主持会议。

会上,越南代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之友小组(GoF UNCLOS)的12个创始成员国发表讲话承诺促进实施和遵守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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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黄江大使指出,40年前UNCLOS的通过得到了广泛的支持,这标志着国际海洋法的长期发展乃至海洋的有序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里程碑。此外,邓黄江大使还肯定了UNCLOS作为管理所有海洋活动的法律框架的作用,这一作用已得到全球承认,并在联合国决议中反复强调。

邓黄江大使强调,国际社会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坚定维护公约确立的海洋法律法规。因此,各成员国无论大小,都必须遵守公约规定的法律义务。国家的行动,包括海洋声索、海事活动以及国际和区域合作必须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各国也必须确保合法海上活动的航行自由和安保;必须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更重要的是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充分尊重《公约》规定的法律机制和程序,支持按照《公约》成立的专门组织的工作。

值此之际,邓黄江大使强调,GoF UNCLOS正在努力实现其成立之初的目标,特别是提高人们对UNCLOS的认识以及如何在海事实践中应用UNCLOS等。

GoF UNCLOS成立于2021年6月,是越南发起、共同主持建立和加入核心小组协调活动的的第一个小组。该小组的成员有近120个国家,包括5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以及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日本、韩国、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亚太地区许多国家等。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