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思想中的革命道德一贯奉行彻底革命精神,竭尽全力服务祖国和人民,继承民族美好传统,吸收人类文化精华,发展和创造符合于越南实际条件的新道德思想价值。上述思想已得到他老人家提及在许多作品和文章。笔名为陈力的《革命道德》作品于1958年12月在《学习杂志》(今为共产主义杂志)第12期刊登,这是胡志明关于革命道德与党建工作原则性问题的代表作品之一,让我党不愧为道德和文明的政党,阶级和民族的先锋队,到现在仍保留理论和实践的原有价值。

越南人民军队由越南共产党和胡志明主席创立、领导和锻炼,得到人民的爱戴、帮助和抚养。继承和发挥民族爱国传统与军事艺术,我军同全党、全民在民族解放斗争、捍卫越南社会主义祖国、完成国际义务事业中铸就伟大胜利,不愧为胡伯伯的赞扬:“我军忠于党,孝于民,随时为祖国的独立自由和社会主义忘我战斗,完成任何任务,越过任何困难,打赢任何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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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主席向优秀干部、战士颁发徽章(1954年5月)(资料图)

上述赞扬是对我军对党、祖国和人民忠孝之心的认可,是胡志明主席给以人民军队的爱戴和信任。与此同时,这还是我军本质、传统、忘我牺牲精神的概括,是革命道德品质核心价值的结晶,得到历代官兵刻骨铭心,学习和践行,形成“胡伯伯部队”崇高品德——新时代独特价值,其还体现越南人民军官兵学习和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的结果。上述品质充分体现于以下典型特征:

第一、尽忠于国、尽忠于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尽孝于民,一心一意服务人民,为人民而忘我牺牲,随时为祖国独立、自由、为社会主义和人民的幸福而忘我战斗。这是最重要的基本特征,是越南人民军队工人阶级本质、人民性、民族性和职能、任务、革命道德的集中表现。胡志明主席强调:“革命道德是绝对忠于党和人民”。尽忠于国,尽忠于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军在党和胡志明主席领导、教育和锻炼下的革命本质、战斗目标和理想;是每个革命军人的名誉誓言。

我军从人民诞生,为人民而战斗,所以军队尽孝于人民是贯穿“胡伯伯部队”道德品质的基本品质;是革命军人的美好传统、本分、责任、荣誉、自豪感与革命道德。其不仅是部队对人民的态度和对待,而且还是本着近民、知民、重民,听民讲、讲民懂、办民信,凡是对人民有利的事就努力去做,凡是对人民不利的坚决不做,照料和保卫人民的合法权益等方针的政治、道德品质和自决、持续工作。实践证明,在任何条件下,我军一向绝对忠于祖国、忠于党、国家和人民,随时为越南社会主义祖国捍卫事业而忘我战斗牺牲。这是军队官兵在战争烟火中锤炼而成的政治品质,同时也是新时期下“胡伯伯部队”价值的肯定与革命道德的准则。尽忠于党、祖国和社会主义,尽孝于民是新时期下“胡伯伯部队”革命道德的头等重要的核心标准,是历代官兵在学习和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的感情和尊敬之心。

第二、坚定不移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与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相结合目标。政治思想是政治本质的基本组成内容。因此,提及政治本领,首先是提及我军政治思想上的稳固。党的目标和理想是军队的目标和理想,党的思想基础是军队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胡伯伯部队”是人格按照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得到现实化的典范。因此,军队要坚定不移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相结合目标。至于“胡伯伯部队”的人格准则和军人的革命道德,该价值已在我军建设、战斗和成长70年历史中得到培育、考验、锻炼和肯定。这是革命道德的深刻表现,让我军完成党、国家和人民交付的任务的重要因素,就像胡志明的教诲:“需要时,即使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这是革命道德的明显、崇高的表现”。

越共十二大四中决议指出,当前,有为数不少一部分干部党员,其中包括高级干部的担任领导、管理工作的党员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蜕化,其表现为理想淡化、陷入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机会主义等。该情况使人民淡化对党的信心,若不得到制止将对党的领导作用、制度的存亡构成挑战。因此,建设党的道德是非常重要问题,为党真正纯洁强大奠定基石,为遏制和击退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生活方式蜕化与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作出贡献。越共十二大确定,把党的道德建设与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建设摆在同等地位。因此,坚定不移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相结合目标被确定为越南人民军官兵乃至干部党员队伍道德准则系统中的头等重要标准,其深刻体现干部党员的人格和“胡伯伯部队”崇高品质的政治思想。该标准与资产阶级和敌对势力鼓吹的复杂思想倾向与道德价值衰退完全相反,其进一步肯定新时期下“胡伯伯部队”的崇高品质,为击退一部分干部党员和人民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生活方式蜕化作出贡献。

现实化该标准是坚定不移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相结合目标,把握革命、科学本质,忠诚与创新地运用和发展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和道德榜样,继承民族美好传统;吸收人类文明进步价值。

第三、主动认清和斗争挫败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阴谋与暴乱颠覆手段,预防和击退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表现,认清越南革命的机遇和挑战。

在国防安全领域,我党确定,破坏越南革命目标、对越南进行侵略战争、“和平演变”、暴乱颠覆、侵犯越南国家独立、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国家民族利益的势力都是越南军人的作战对象。军队时时要透彻领会和严格落实目标和战略原则上坚定不移、灵活运用策略、在保障国家民族利益、符合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坚持解决争端和矛盾、对每个对象和情况采取适合的对策的指导方针。要求全军各级党委组织、指挥和官兵们要掌握好情况、革命任务、国防军事任务,认清敌对势力的阴谋和手段,提高革命警惕精神,随时战斗和战胜任何敌人。与此同时,对政治机会主义、蜕化变质分子以及歪曲党的观点、主张和民族、军队的美好传统与道德价值等论调作出坚决斗争。这样,认清国家的机遇和挑战、挫败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暴乱颠覆阴谋和手段以及预防和击退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表现是新时期下“胡伯伯部队”革命道德的新标准。

第四、拥有决战决胜意志、正确奋斗动机,尽心尽责建设全面强大的单位,随时接受和完成好被交付的任务。我军建设和成长70年历史已肯定决战决胜意志是“胡伯伯部队”的代表特征,其得到民族数千年建国卫国豪迈历史传统所熏陶并在民族解放和捍卫祖国战争锤炼。尽管在任何环境下,越南人民军队的决战决胜意志都得到深刻和彻底地表现出来,随时接受和完成党、国家和人民交付的任何任务。决战决胜精神已经成为了我军美好传统,是“胡伯伯部队”道德和人格的代表特征。该精神为我军战斗和战胜任何敌人营造巨大力量。军队和每个军人的战斗目标、职能任务和活动组织都透彻领会“以公为上”原则,每个官兵的唯一和巨大动力是为了党、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这是党教育和锻炼的结果,是胡志明主席在建设、教育和锻炼我军过程中留下的深刻烙印。

在当前阶段下,诸多社会价值已经和正在发生变化,物质利益日趋对人的生活动机和目的产生影响,对贡献和享受之间的认识和观念也有所不同,但是军队官兵并不把物质利益或个人利益视为执行任务的先决条件。正确奋斗动机促使每个军人安心工作,确定好任务,尽职尽责;同甘共苦,随时接受和完成任务,不让祖国置于被动局面。该奋斗动机不仅是革命军人道德品质和“胡伯伯部队”人格价值的新表现而且还是新时期军队建设和捍卫祖国任务的严格要求。

第五、拥有纯洁、健康的道德品质和生活方式,提高民主团结,爱戴帮助战友,带头遵纪守法。革命军人的纯洁革命道德品质与谦虚、忠实、简朴、真诚的生活方式是“胡伯伯部队”美好品质、越南民族仁爱、始终如一传统的结晶,并在胡志明时代得到发扬光大。突出的是勤俭廉正、大公无私的生活方式,言行一致,把祖国、民族、党、国家、军队和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不贪图名利、钱财,不怨恨与妒忌等。民主团结,相互爱戴和帮助是“胡伯伯部队”的文化传统美德,是每个官兵越过困难,随时为祖国的独立、自由、人民的幸福而忘我战斗的动力。这同时也是建设工人阶级新式军队以及按照胡志明道德榜样建设越南人民军队革命道德的基本原则。

胡志明主席嘱咐:“军队强大是由于教育好,政策正确和纪律严格”。纪律是我军的力量,同时也是严格、准确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定制度、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旨在确保军队活动得到统一、通畅和有效的指挥和调控。军队纪律的自觉性和严明性具有统一、辩证关系。

严格贯彻落实胡志明主席《革命道德》作品中道德榜样树立和实施的基本原则和指引,愿努力奋斗,不愧为新时期下“胡伯伯部队”称号,是建设军队的政治、思想、组织和道德,不断提高综合质量和战斗力的重要主张和措施之一。发挥“决战决胜”传统,全军严格贯彻和有效落实党的决议和指示、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带头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榜样,带头落实越共十二大四中全会关于建党整党的决议以及干部党员,尤其是各级主管干部树立榜样的责任。与此同时,牵头参加预防和打击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战略与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阴谋;推动决胜竞赛与“弘扬传统、献上才智、不愧为胡伯伯部队称号”等运动。

本着面向基层、紧抓基层、坚决、同步、统一地指导和调控等方针革新领导指导方法和作风,正确选择突破口,完成好政治任务,坚决捍卫国家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和平、稳定环境,胜利实现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与革新开放事业,为了“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目标,维护与弘扬“胡伯伯部队”的美好品德。

越南人民军每个官兵要成为学习和践行胡志明道德、作风的光辉榜样,不愧为党、国家和人民的爱戴和信任,胡志明主席的嘱咐:“革命者必须有革命道德作为根基,才能完成光荣的革命任务”。(完)

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委员、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副主任阮仲义上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