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号令相关政策措施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第27号公告,需由主管部门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包括:肉类及其制品、食品包装材料、燕窝及燕窝制品、蜂产品、蛋及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含馅面食、谷物制品、谷物粉和麦芽、干制蔬菜、粉状调味料、坚果籽类、干果、特殊膳食用食品(营养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和水产品。

leftcenterrightdel
燕窝加工(图片来源:越通社)

不适用注册自动续期机制的食品名单包括:肉类及其制品、燕窝及燕窝制品。

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可使用中国海关总署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查询和处理注册申请、变更、延续、暂停、恢复等事项。访问地址:https://cifer.singlewindow.cn。

涉及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的产品分类信息、对应的商品编码(HS)及监管识别代码,可通过注册管理系统中的“产品类型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越南SPS办公室同时强调,初级加工农产品的注册继续按2025年第219号公告执行。中国海关总署对该注册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