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投入423万亿越盾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可持续减贫
2025/12/24, 11:25 (GMT+7)
国会作出决议:2026-2030年阶段国家财政为2026-2035年少数民族和山区国家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减贫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计划安排的总预算约为423万亿越盾。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签署审查和批准2026-2035年少数民族和山区国家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减贫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计划投资主张的第257/2025/QH15号决议后,国会作出决议:2026-2030年阶段国家财政为该项目安排的总预算约为423万亿越盾;其中中央财政为100万亿越盾,地方财政约为300万亿越盾,政策性信贷资金(国家财政拨付)约为23万亿越盾。
该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建设现代化、美丽富饶、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可持续发展、与城镇化进程相结合并能适应气候变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时,全面促进少数民族和山区发展;实现多维、包容和可持续减贫,保障性别平等和社会福利;发展绿色、循环、生态的农村经济,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提高收入、生活质量并缩小各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和山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同时,保护和弘扬各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特色;巩固同胞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信心;增强民族团结;保障国防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特别是在战略地区、边境和海岛地区。
到2030年的具体目标是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比2020年增加1.5至2倍;少数民族居民平均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多维贫困率保持每年下降1%-1.5%;少数民族和山区多维贫困发生率降至10%以下,基本实现特别困难的乡和村摘帽。全国力争约65%的乡达到新农村标准,其中10%达到现代化新农村标准,并有5个省市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
到2035年,农村居民平均收入较2030年至少增加1.6倍;多维贫困发生率按照2031-2035阶段贫困标准继续每年下降1%-1.5%。力争使少数民族和山区贫困乡村数量减少至少50%;有5个省市不再有贫困乡村。全国预计约85%的乡达到新农村标准,其中30%达到现代化新农村标准;至少10个省市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其中5个地方达到现代化新农村标准。
*国会主席陈青敏还签署核证了关于为保护、照顾和提升人民健康工作创造突破的若干特殊机制政策的第261/2025/QH15号决议。
根据该决议,规定扩大民众的医疗保健权益并降低医疗费用。具体而言,提高医疗保险支付诊疗费用的比例和水平;按照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国家预算平衡能力、医疗保险基金状况以及保费调整问题,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疾病和优先对象的筛查、诊断、早期治疗费用。
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对贫困户成员、正在领取社会退休津贴的75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其医疗保险享受范围内,可获得100%的诊疗费用报销。
*国会主席陈青敏签署核证的关于旨在提升国际融合实效的若干特殊机制政策的第250/2025/QH15号决议已明确规定适用特殊机制政策的原则。
具体的是提升国际融合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越南国家步入与国家历史、文化地位相匹配的新时代开创有利局面和环境,且符合宪法规定以及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成员国的各项国际条约;致力于最大限度保障国家和民族利益,全面促进与各重要国家、伙伴的对外关系;不在战略问题上陷入被动或遭遇意外。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