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人工智能法
2025/12/10, 21:54 (GMT+7)
人民军队:12月10日下午,国会表决通过了《知识产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高科技法》(修订版)以及《人工智能法》。
根据表决结果,《知识产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共3条)获得432/438名代表赞成,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1.33%;《高科技法》(修订版)(共6章、27条)获得437/441名代表赞成,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2.39%;而《人工智能法》(共8章、35条)获得429/434名代表赞成,赞成率为90.70%。
受政府总理委托,科学与技术部部长阮孟雄在呈递《人工智能法》草案的说明、吸收与修订报告中表示,绝大多数意见高度认同该法制定的紧迫性。然而,也有代表担忧与《数字技术产业法》存在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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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人工智能法(图片来源:越通社) |
吸收国会代表的意见后,政府就若干内容作出了说明。其中,对于有关必要性的意见,制定《人工智能法》是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决议的紧迫要求。为解决关于重复的担忧,法律草案在第33条中规定废除《数字技术产业法》中全部与人工智能相关的第四章,明确《人工智能法》是唯一的人工智能专业法律文件。
立法的观点是继承人类在智慧治理方面的经验:通过数据来管理输入;通过法律与伦理来管理使用框架;并通过责任机制来管理后果。
在进一步说明法律的一致性和可行性时,科学与技术部部长表示,有代表担心该法可能与约 50 份现行文件存在重叠;试验监管沙盒可能与其他法律相冲突;按营业收入比例进行处罚可能与《行政违法处理法》不一致;并建议将《河内公约》纳入国内法。
对于这一内容,法律草案已完全取消关于国家人工智能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国家管理职能由政府统一承担,其中由科学与技术部作为牵头机构。
为避免法律迅速落后,草案未对技术目录或具体风险等级作出刚性规定,而授权政府总理公布并实时更新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目录,使其能够“实时”调整,而无需修改法律。
《人工智能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