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的消息,越南政府总理已颁布了2022年8月2日的第931号决定批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实施的南方地区水路和物流走廊开发项目的投资政策。该项目是内河水路领域重要而紧迫的项目,优先利用国外贷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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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目前,交通运输部已指示投资方(水路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以根据政府总理的指示进行评估赔偿安置援助政策框架。根据计划,政府总理于2023年9月批准赔偿安置援助政策框架。

交通运输部代表表示,该项目使用世行贷款,主要目标是投资并同步改造流经胡志明市、芹苴、永隆、槟知、前江、隆安、同奈和巴地头顿市等南方8个省市的河流体系,从而为东西、北南等南方内河运输航道、河流堤坝建设等注入动力,有助于缩短现有航线距离和运输时间,降低运输成本,保证船舶安全,提高水路相对于公路的竞争力等。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超过3.9万亿越盾,实施期限为资助协议生效后5年。项目资金具体包括世界银行(WB)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贷款2.47万亿越盾,用于建设、设备费用;技术设计咨询及施工监理费用(不含增值税);澳大利亚政府无偿援助资金预计为134亿越南盾,用于更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费用。越南政府自筹资金为1.4万亿越南盾。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