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ftcenterrightdel
附图(图片来源:covid19.gov.vn)

越南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难料,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条件,特别是新冠疫苗、治疗药物、医疗设备等十分必要和尤为重要。

为落实第十五届国会第一次会议的第30/2021/QH15号决议,政府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面实施部分特别、特殊、破格的机制和政策。

政府的第168/NQ-CP号决议自签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生效。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