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并具体落实党的方针、路线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特别是越共中央办公厅2025年12月19日印发的第466-TB/VPTW号通知,传达越共中央总书记在与内务部党委及中央各部委、部门就革命功臣的政策以及信息缺失烈士遗骸搜寻、收迁和身份确认工作举行工作会议时作出的结论,国家烈士遗骸搜寻、收迁和身份确认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指导委员会”)发起了“深入推进烈士遗骸搜寻、收迁和身份确认工作500昼夜攻坚战”(以下简称“攻坚战”),实施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至2027年7月27日。

在此次攻坚战中,军队受命牵头指导和组织实施三项任务:一是搜寻、收迁烈士遗骸;二是对烈士陵园内身份信息尚未确认的烈士墓葬遗骸,以及新搜寻、收迁的烈士遗骸进行取样;三是在宣光省渭川县、老街省、谅山省等重点地区、核心区域,以及掌握烈士墓葬线索的地区开展炸弹、地雷及其他爆炸物排查清除工作,为搜寻、收迁烈士遗骸创造条件。

攻坚战发起后,全军各机关、单位立即深入贯彻并严格落实国家指导委员会、国防部领导和总政治局的指示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主动、统筹协调、灵活创新地采取各项措施,初步取得了重要成果。有关职能机关主动开展参谋建议工作,制定并颁布关于成立遗骸取样小组和工作队的程序、方式等详细指导文件,为各地方研究和具体实施提供依据。一系列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包括:在全国范围内以及按照职责分级组织直接执行任务的各支力量开展业务培训;组建取样小组和工作队;加大档案资料核查、汇总力度,组织专题研讨;核实并确认烈士及烈士墓葬相关信息,特别是烈士集体墓葬的信息;健全并保持32支搜寻、收迁工作队,人员总数超过1600人。

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烈士遗骸搜寻、收迁工作力度,重点放在国内地区,特别是掌握较多烈士墓葬线索的地区以及有烈士集体墓葬信息的区域。各军区指导委员会及时开展核查,提出健全和新组建工作小组、烈士遗骸及烈士亲属取样小组、专职工作组(队)和临时搜寻、收迁工作队等建议,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攻坚战确定的各项指标和目标。各地方严密、周到、庄重地组织搜寻、收迁队伍出征仪式、烈士遗骸迎接仪式、追悼仪式和安葬仪式,确保各项活动绝对安全。

然而,部分地方和单位的工作推进进度仍然缓慢,而攻坚战剩余时间内的任务十分繁重,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尚未得到搜寻、收迁的烈士遗骸数量仍然较多,相关线索十分有限;现有档案资料、墓葬位置示意图等管理和保存不够完整,缺乏系统性和统一性;地形、地貌、地物及行政区划发生较大变化,给烈士墓葬信息的收集、实地勘察、核实、确认以及烈士遗骸的搜寻、收迁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境外烈士遗骸搜寻、收迁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更加突出,主要由于作业区域范围广、地形复杂、远离居民区,同时还存在语言、文化等方面的差异。

为加快工作进度,全面完成攻坚战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和指标,军队各机关、单位必须加强协同配合,统筹推进各项措施,充分发挥综合力量,与整个政治体系和全社会一道,下定决心,坚决完成这一具有特殊神圣意义、承载深厚情义的政治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和措施:

第一,继续加强教育和学习贯彻工作,提高干部、战士对实施攻坚战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党的方针、路线和国家政策、法律,以及有关烈士遗骸搜寻、收迁和身份确认工作的各项决议、指示、计划和指导文件的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着重阐明攻坚战的地位、意义、要求、目标和重点任务,将这一任务与弘扬革命传统、发扬“胡伯伯部队”的优良品质和文化价值、履行军队的政治责任以及新形势下建设全民国防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组织、各支力量的作用,以攻坚战专职宣传工作组为骨干,深入开展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创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注重直观性、生动性、多样性,并根据不同对象群体的特点采取适宜的宣传教育方式。加强运用信息技术、数字平台、内部广播系统、电子信息门户网站、社交媒体以及多媒体传播产品,广泛宣传攻坚战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果、涌现的典型模式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注重制作和推出专题报道、新闻文章、短视频、亲历者讲述及历史资料,生动反映烈士们英勇战斗、壮烈牺牲的历程;讲述搜寻、收迁烈士遗骸过程中的真实故事;宣传在执行任务中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克服困难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等。通过上述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激发广大干部、战士的自豪感、深厚情感和履行任务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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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军官兵积极参与加速烈士遗骸搜寻与身份鉴定500个昼夜行动战役(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第二,加强各级党委和指挥员对攻坚战实施工作的领导与指导。深入贯彻并严格落实总政治局2026年5月26日颁布的第1814/CT-VP号指示,即《加速烈士遗骸搜寻与身份鉴定500个昼夜行动”中开展党务工作和政治工作的指示》。各级党委、党组织要经常检查、评估工作情况,及时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特点和任务要求的领导方针与指导措施。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并将其与各级指挥员及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其中,指挥员必须亲自组织实施,具体分配任务,做到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权限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成果明确。对于重点地区、情况复杂地区或者掌握较多烈士埋葬地点线索的地区,应加强领导指导干部、专业力量和必要装备的投入,主动从基层着手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强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检查工作进度、把控工作质量以及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方面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指挥员要转变主要依靠文件实施领导和指导的工作方式,将部署指导、督促检查、业务指导与深入实地直接掌握情况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落实定期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和分阶段进度检查制度;建立数据常态化更新机制,及时更新有关线索来源、已勘察区域、已搜寻墓葬数量、已收迁烈士遗骸数量以及身份确认结果等数据,并将其与各机关、单位和地方所承担的烈士遗骸搜寻、收迁工作指标紧密结合起来。在掌握实际数据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工作力量、装备配置和搜寻方法,防止出现力量分散、重点不突出或者对有价值线索处理不及时等情况。

各级党委和指挥员要加强领导和指导,切实保障攻坚战实施所需的各项必要条件;主动统筹调配和保障人力、经费、装备、器材以及后勤、技术保障条件,优先保障重点地区、线索相对明确的区域和紧迫任务。重视对直接执行任务的各支力量开展专业培养、业务培训和指导,尤其要提高实地勘察、信息处理、技术装备操作以及运用科学技术成果的能力。在保障任务实施条件的同时,必须注重关心和保障直接参加攻坚战人员的生活、健康与安全,认真落实有关待遇和政策制度。

第三,加强与各组织、各支力量的密切协作,动员一切资源,主动、灵活、创新、高效地推进攻坚战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跨力量协调配合机制,确保在领导、指挥和组织实施过程中保持高度统一。坚持经常性信息交流、督促检查和定期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军事机关、地方政府、公安、内务、医疗卫生、科学技术部门以及有关机关和组织的作用,建立从信息收集、实地勘察、搜寻、发掘、收迁到烈士遗骸鉴定和身份确认各环节紧密衔接、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重点对人力、交通工具、技术装备、经费、数据库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需求进行全面核查和评估,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特点,制定合理的资源配置方案;优先保障掌握较多烈士相关线索的地区、重点区域、地形条件复杂的地区,以及可能因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化的区域。

与此同时,要积极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动员各类组织、企业、科研人员、退伍军人、历史见证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提供线索,并在设备、技术和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资源动员必须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各类资源专款专用、使用得当,防止投入分散和资源浪费。丰富信息接收渠道,对退伍军人、烈士亲属、历史见证者、当地群众及社会组织提供的各类线索进行系统梳理、比对和核实。大力推广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搜寻方法,将先进技术手段与一线执行任务人员积累的实践经验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运用现代技术,特别是数字地图、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影像、地形数据以及其他适用的技术装备,对可能埋有烈士遗骸的区域进行范围圈定和定位。确保技术运用协调统一、重点突出,优先采用能够缩短搜寻时间、提高准确性和降低实施成本的有效措施。

第四,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攻坚战实施的质量、效率,加快各项工作进度。

检查工作必须明确具体内容,突出关键环节,重点包括:学习贯彻有关文件和制定实施计划;核查、收集、核实和管理烈士及烈士墓葬信息;组织实地勘察、搜寻和收迁;建立档案、保存和移交烈士遗骸;采集生物检材并协调开展DNA鉴定,以确认烈士遗骸身份;管理和使用经费、交通工具及技术装备;落实报告制度以及各支力量之间的协调配合等。必须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估工作成果,明确指出薄弱环节、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坚决防止检查流于形式,或者仅仅着眼于已搜寻、收迁烈士遗骸的数量,而忽视其他重要工作环节。

各机关、单位和地方应建立工作进度监督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可能出现进度滞后或无法实现既定目标的任务;根据攻坚战不同阶段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指标监测体系。其中,要明确掌握信息收集和核实进度、已勘察和搜寻区域数量、烈士遗骸收迁成果、已采集及送交鉴定的生物检材数量、符合鉴定条件的档案资料比例,以及烈士遗骸身份确认结果等具体指标。定期更新、分析有关数据,并将实际工作成果与既定计划进行比较,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困难地区以及存在进度滞后风险的任务。在此基础上,主动调整人员力量、装备配置、工作方法和实施时间安排,避免等到某一阶段结束后才开展评估和总结经验教训。

注重将信息技术和数字数据库应用于攻坚战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和成果管理,并与数据标准化、分级授权使用、信息安全保障以及输入数据质量控制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推进烈士相关信息、具有搜寻可行性的区域信息、实地勘察结果、遗骸搜寻与收迁成果以及身份确认结果等数据的数字化建设,为跟踪工作进度、开展数据比对和及时发现需要处理的问题创造有利条件。在统一更新的数据基础上,各级机关、单位要建立实时报告机制,按照地区、实施阶段和任务类别分析工作成果,并加强有关机关、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

在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怀着对党、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以及对为民族解放事业、祖国保卫事业和履行崇高国际主义义务而英勇牺牲的英雄烈士的深切感恩之情,各机关、单位、地方和各支力量要继续充分发挥综合力量,坚定决心、奋力拼搏,圆满完成攻坚战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不辜负党、国家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烈士亲属和家属的殷切期盼。(完)

政策与社会局局长、国家烈士遗骸搜寻、收迁和身份确认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段光和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