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上的报告和意见,在政府、政府总理的坚决指导下,过去一段时间,保障性住房发展的体制政策体系得到了完善,日益同步、便利、灵活、贴近实际,包括一部法律、一项国会试点决议、五项政府法令、1项政府决议,以及3项建设部长通知,为过去一段时间及未来时期大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市场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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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图片来源:政府门户网站)

在中央住房政策及房地产市场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政府总理已作出结论并指示:建设部研究按照建立机制政策的方向,扩大保障性住房购买对象范围,以避免重叠,确保可行性;征求各部委、地方意见,并通过门户网站广泛征求人民、企业、协会的意见。

越南建设部已研究并编制了关于修订、补充政府关于《住房法》中关于保障性住房发展与管理的若干条款的第100号法令若干条款的法令(草案)。

范明政总理在会议上指示,研究修改补充第100号法令的方向是扩大保障性住房受益对象范围,具体为:未婚或确认为单身者,月平均收入不超过2500万越南盾;未婚或确认为单身且正在抚养未成年子女者,月平均收入不超过3500万越南盾;已婚者,申请人与其配偶的月平均总收入不超过5000万越南盾。

同时,扩大政策,鼓励各地、总公司、集团、企业按规划建设出租住房,出租对象为工人、劳动者。

建设部协同公安部,通过VNeID应用程序构建确认保障性住房政策受益对象的程序,以便民利企。

同时,严禁并采取措施处理利用政策谋取私利的个人和组织,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继续研究完善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和利润定额相关规定;继续研究完善针对干部、工人、劳动者的保障性住房政策。

政府总理要求建设部根据会议意见,并继续听取人民、企业、相关对象、专家等的意见,进行全面汇总、吸收、解释,继续完善政策,按简化程序快速部署;司法部进行审查,各机构于3月25日前呈报政府。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