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指出,《国家能源规划》包括油气、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产业,其任务包括能源基础调查、勘探、开采、生产、储存、分配、使用等相关活动。

该决定还公布了有关能源领域的重点和优先项目名单和其具体进度、能源潜在项目名单和其他项目名单。2021-2030年阶段,能源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约9.3-9.7万公顷,2031-2050年阶段用地需要约17.1-19.6万公顷。到2030年,海上项目面积预计达33.48万公顷,到2050年约为130-170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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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决定明确指出,能源项目的所有投资资金均使用公共投资以外的资本来源。2021-2030年能源产业的投资资本需求约为4.13-4.8万亿越盾。

政府副总理陈红河指示工贸部牵头并与其他部门按法律法规配合有效实施该计划,确保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重组能源,建立能源数据库,定期审查能源供需发展情况、能源项目实施进度,并提出调整能源供应的方案;提供国家能源规划的数据,为国家规划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提供服务;审查、补充和完善油气、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能源等能源行业的法律文件,为能源发展提供便利。

越南计划与投资部制定吸引外国投资、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私营投资资金的机制和政策,服务于能源产业同步、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