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记者关于总承包商最近要求支付5000万美元,以将项目投入运行的提问时,阮玉东强调,必须按照合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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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阮玉东表示,支付责任属于项目管理委员会(投资方)。目前,该单位已向总承包商支付合同价值的80%。

交通运输部的责任是指示项目管委会直接与总承包商合作,动员各种资源来开展项目。

阮玉东强调,交通运输部全力与职能部门配合完成试运行以及其它问题,进行系统安全评估并将其投入运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