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对自然灾害防控工作和克服灾害后果的领导能力
2020/04/01, 15:05 (GMT+7)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国旺刚签发了“关于加强党在自然灾害防控工作、应对和克服灾害方面的领导作用”的第42-CT/TW号指示。
越共中央书记处在指示中指出:近年来,越南的自然灾害情况日益复杂、极端和异常。全国各地遭受几乎所有类型的灾害(海啸除外),对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对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党和国家出台了多项配套的领导和指示措施,坚决防控和克服灾害问题,并取得了诸多重要成效。
面对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愈演愈烈,自然灾害不断加剧、异常和极端,损失日益严重等的趋势,今后的自然灾害防控和克服灾害后果工作需要进行积极且全面的转变,发挥好整个政治体系和全社会的综合力量,旨在降低损失,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中央书记处要求,全国各级党组织、党委、各级政府、祖国阵线,政治社会团体组织和群众组织等认真贯彻并有效落实各项核心措施及任务。
加强各级党委对自然灾害防控和克服灾害后果工作的领导和指示能力;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应集中领导和指示分配、分级和明确责任担当,特别是各机关、组织和单位一把手在自然灾害防控和克服灾害后果工作中的责任;提高自然灾害预警和监测能力等。
中央书记处要求全国各级党组织、党委、各级政府、祖国阵线以及政治社会团体组织筹集并有效使用自然灾害防控工作和克服灾害后果资源。此外,各级党组织、党委、各级政府、祖国阵线、政治社会团体组织应提高国家管理能力及作用;发挥好祖国阵线、人民团体和人民群众在自然灾害防控和克服灾害后果工作中的作用等。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