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素娥在法国巴黎郊区埃夫里市(Evry)法院裁定,该法院不具备条件审理她的案件之后已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十年来一直给予陈素娥切实帮助的各位律师威廉·伯顿(William Bourdon)、阿米莉亚·莱费弗尔(Amelia Lefebvre)、贝特朗(Bertrand Repolt)强调,埃夫里市法院5月10日作出的裁决采用了权责一致原则的过时定义,其与国际法和国内法的现代原则相矛盾。各位律师对该法院关于美国化学公司是"遵循当时美国政府的命令"的判决感到惊讶,因为实际上这些公司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向政府供应除草剂的投标。更严重的是,当时美国政府并没有强迫生产橙剂等含有高浓度二恶英的产品。这是各家化学公司本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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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素娥女士(图片来源:越通社)

2009年5月,陈素娥在巴黎国际良心法院上为越南橙剂受害者作证。其后,在威廉·伯顿律师、国际橙剂受害者扶持委员会主席、作家安德烈·布尼(André Bouny)的支持下,她决定起诉使她和数百万名越南人感染有毒化学品的美国化学公司。

此前,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越南橙毒剂/二恶英受害者协会(VAVA)起诉37家美国化学公司的起诉状。陈素娥明白,当时她是唯一可以提出起诉的人,而且这很有可能是越南橙剂受害者的最后一次机会。

2013年5月,埃夫里(Evry Court)法院批准了陈素娥起诉26家美国化学公司的起诉书。

2014年4月,她收到法院关于将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列出了19家涉案美国化学公司名单。这些公司都从未在任何国家的法庭出现过。

经过6年的不懈努力,陈素娥面临着被告方所造成的重重困难和障碍,她本身也患上重病,终于2020年6月29日,法官做出决定,将于2020年10月12日开庭审理此案。尽管此次开庭延迟至2021年1月25日,但对于橙剂受害者和支持者来说,每次法院开庭都是一个进步。

埃夫里法院1月25日进行法庭辩论期间,美国化学公司的律师已拒绝承担法律责任,他们宣布橙剂是按照美国政府为服务军事目的命令而生产的。陈素娥律师驳斥了此论点并强调,美国政府并没有征用化学品而通过招标从化学公司采购的。法院于5月10日作出了裁决。

从一个单身独行的人,陈素娥现在已有来自世界各国的成千上万的支持者同伴,其中包括越战后出生的许多年轻人。陈素娥于1942年出生,原解放通讯社(现为越南通讯社)战地记者。她于2014年5月14日向法国巴黎郊区埃夫里市(Evry)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在越南战争时期为美军提供有毒化学品的美国各化学公司,使她感染了橙剂和患有其他危险疾病。她的两个孩子都感染橙剂。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