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作组以越南外交部国家边界委员会代表阮登胜为组长,中国工作组以中国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代表杨仁火为组长。

在友好、坦率和建设性的气氛中,双方就两个工作组相关工作交换意见,同意在所达成一致的路线图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尤其是双方均是成员国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继续促进关于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及东海合作共同发展发展的谈判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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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中两国海警力量参加一次越中渔业海上联合巡逻检查活动(图片来源:nld.com.vn)

双方也一致强调了严格落实越中两党、两国高层领导人所达成关于妥善处理海上问题的共识,《关于解决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界领土问题的基本原则协议》、管控分歧、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和争端扩大化的行为,维护海上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性。

双方一致同意由双方以外交渠道决定合适时间举行越中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工作组第十五轮磋商和越中海上合作共同发展磋商工作组第十二轮磋商。(完)

(邓鸾/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