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中陆地边界条约》签署25周年暨陆地边界三项法律文件签署15周年总结会议在河内召开
2024/08/02, 19:46 (GMT+7)
人民军队:8月2日,越南外交部同有关部委、地方在河内召开《越中陆地边界条约》签署25周年暨越中陆地边界三项法律文件签署15周年总结会议。
原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副总理、原外交部长范家谦,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对外部部长黎怀忠,越共中央委员、越南外交部长裴青山,越共中央委员、越南人民军副总参谋长阮尹英中将,越共中央委员、边防部队司令黎德泰中将,越共中央候补委员、国家边境委员会主任、外交部副部长阮明武等代表出席会议。
越南外交部长裴青山在会议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越中陆地边界条约》的签署,边界勘界立碑工作的完成以及三项法律文件的签署具有历史意义,翻开了两国关系史上新的一页,成为越中边界线建设史上的重要转折点,为创造和维护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的环境做出了贡献。此外,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工作的完成也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两国边境省份的发展。完成越中陆地边界问题的解决工作是历经波折的两国关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在两国历代人民的政治决心、智慧、热血和泪水的基础上取得的成就。这一历史性成就为两国维护和平、稳定环境奠定了法律和政治基础,满足了两国人民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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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交部长裴青山在会议上致辞(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
越中陆地边界三项法律文件生效以来,总体而言,越中陆地边境局势基本稳定,边界线和界碑系统稳固;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秩序得到保障。越中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和双方职能部门保持密切配合,做好边境管护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边境问题。
越中陆地边界自10世纪以来相对稳定。在殖民时期,法国政府与中国清朝于1887年6月26日签署了《公约》,并于1895年6月20日签署了《补充公约》,这些是第一批有关越中边界的国际法律文件。争取独立后,双方进行的边界谈判未能达成共识。1991年关系正常化后,两国恢复陆地边界谈判。两国于1999年12月30日签署了《越中陆地边界条约》。
2001年至2008年,双方开展了实地勘界立碑工作,成功划定了全长1449.566公里的边界线,立下了1971个界碑。
2009年11月18日,两国政府签署了三项关于越中陆地边界的法律文件,即《陆地边界勘界议定书》、《陆地边界管理制度的协定》和《陆地边界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记录了实地勘界划界的全部成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