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警第一区副司令梁高凯上校称,《越南与中国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生效15年(2004-2019)后,海警力量已与越南海军、边防、渔检等力量有效开展《越南与中国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维护北部湾共同渔区海上安全秩序和帮助渔民开展捕捞活动。其中的亮点是与中国职能力量共同进行北部湾渔业联合检查活动。这些活动体现出越南对实施协定和协定实施过程中监督工作的善意,为将北部湾建设成为和平、合作的友好海域做出贡献,为两国经济,尤其是海洋经济发展创造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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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警8003号舰和8005号舰编队启程执行2019年第一次《越南与中国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实施的联合检查活动(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梁高凯上校称,与执行监督任务的同时,海警力量已有效开展国际合作,为两国互换关于《越中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落实情况的信息发挥桥梁作用;举行有关该协定的双边会议,通过电子邮箱、电话、传真等途径加强信息互换;主动同中国南海分局协调制定北部湾共同渔区海上联合检查活动计划。

双方自2006年以来联合开展十六次越中北部湾共同渔区联合检查,其中登临检查越南渔船16艘次和中国渔船15艘次;举行投放鱼苗恢复资源活动;成功举行搜救演习和海上执法业务交流活动;曾经两次举行越中海警青年军官交流活动等。经过每次联合检查活动,双方已配合轮流举行总结经验会议。

对于共同渔区联合检查工作,自从协定生效以后,越南海警力量已调动237次船只对本协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在开展联合检查过程中多次发现违法船只,并进行相关处理。(完)

(蔷薇/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