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民军队军官法》出现一些缺陷
受政府总理的委托,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书记、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作关于《越南人民军队军官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项目的呈文。据此,在实施一段时间后,现行越南人民军军官法已经为建设一支强大的军官队伍奠定了法律基础,使其成为建设强大、正规、精锐、逐步现代化、一些军兵种直接走向现代化的越南人民军的核心力量,以满足坚决保护祖国的要求。
然而,除了有利因素和取得的成果外,《越南人民军队军官法》的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据此,现行法律规定了基本职务和相当于正职的职务和职称,但没有规定副职级别,因此对进行规划、部署、安排、任命和实施对被任命军官的制度政策的法律框架尚未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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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江大将作关于《越南人民军队军官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项目的呈文(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
现行法律规定,尉级军官的最高服役年龄为46岁,少校为48岁,中校为51岁,上校为54岁,大校:男性57岁、女性55岁,将级:男性60岁、女性55岁。这一规定基本符合军事活动的特殊性,但没有充分利用有能力、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人力资源;部分干部退休后的制度政策没有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得到保障。
为了满足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军队建设的要求和任务,并面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因素的影响,必须保存一支经过基本培训、具备过硬本领、丰富经验、身体健康的军官队伍。调整提高服现役年限,使军官在军队服役的时间更长,减轻军官培训压力,符合军队作为特殊劳动部门的性质和任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缴纳社保男性要缴满35年、女性缴满30年,最高可享受75%的养老金。因此,提高服现役年龄,可以保证中校以下军官有足够的社保参保年限,退休后最高可领取75%的养老金,体现优越的政策,为吸引和保留军队人力资源打下基础。
现行法律规定,军官职务、职称的最高军衔为将级。目前,一些单位在组织规模、人员编制、补充职能任务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发展,并对《越南人民军队军官法》中尚未规定的职务、职称进行了调整。因此,要对全军各机关、单位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平衡,充分发挥军队作为战斗队、工作队、劳动生队的职能任务,为各单位领导、指挥员继续奋斗、圆满履行职责任务注入动力。
在此基础上,《越南人民军队军官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已修改和补充关于军官基本职务、同等职务和职称,军官服现役最高年龄,将级军官职务、职称的最高军衔等的规定;对军官晋升军衔、提前加薪、社会保险制度、住房制度、住宅用地、医疗保健、政府、部委、行业和地方的责任等一些制度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规定。
建议提高军官服现役年龄
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黎晋至在作关于《越南人民军队军官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项目的审查报告时表示,国防安全委员会对有关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的各项内容及其合宪性、符合党的主张、路线,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可行性表示赞同并基本同意法律草案的一些具体内容。
关于军官的服现役年龄,国防安全委员会建议起草机关考虑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调整大校军衔女军官的退休年龄,确保性别平等,充分利用军队中有水平、有经验的女性人力资源。
在全体会议上听取呈文和报告后,同日下午,国会已分组讨论《越南人民军队军官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项目。
太原省国会代表团代表阮林诚对草案中关于延长军官服现役年龄的规定表示基本同意。然而,他对军官的服现役年龄与《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之间仍然存在差异表示担忧。因此,他建议,国防部应有更多的空间来处理一些可以合理延长服现役年龄的必要领域,特别是在需要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劳动力的领域。
太原省国会代表团代表黄英功表示,将级军官不仅是军队的精华,而且也是国家的精华。一位将级军官必须经过许多学校、班级,并经历许多不同的职位。因此,如果规定将级军官60岁退休,“那就很浪费了”。
在回答国会代表在小组中提出的问题时,潘文江大将解释说,法律草案中军官的服现役年龄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让军官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可享受最高75%的养老金。尉级军官若18岁入伍,到了退休年龄,只缴纳33年的社会保险,少了2年才能享受最高75%的养老金。然而,在军队中,军官从尉级军衔退役的情况很少见。按照现行规定,少校的服役年龄为48岁,草案建议提高到52岁。这样,少校在军中服役的年限为34年,休假期1年就够35年。
潘文江大将强调,军队中的劳动是特殊劳动,40岁、45岁的军官每年仍要与部队一起行军300多公里,每天行走25至27公里。这是一种强制性的训练制度,以便在战争发生时随时准备执行任务。因此,在军队服役的年龄与《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不同,也与公安的服役年龄不同。
潘文江大将在解答国会代表黄英功的意见时表示,起草机关对此问题也多次进行讨论。虽然将级军官确实是精英,但有的大校同志也是精华。因此,如果将将级军官的服现役年龄提高到62岁,那么很少校级军官有足够年龄晋升将级军衔。
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委、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阮新疆大将表示,提高服现役年龄将保证中校以下军官退休后有足够的社会保险参保年限,可领取最高75%的养老金,体现优越政策,为吸引和保留军队人力资源打下基础,并利用军官的工作时间和经验。根据现行法律,军官要在缴纳保险35年之前退休,因此不能领取75%的养老金。
国会主席陈青敏:提高军官的退休年龄是合理的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在《越南人民军队军官法》若干条款修改和补充法项目的小组讨论会上发表讲话时对该法项目的必要性表示赞同,同时高度评价起草机关和审查机关的紧急工作进程。国会主席陈青敏表示,目前,提高越南人民军军官退休年龄以及军衔和将级的相关规定是合理的。
不过,国会主席陈青敏提醒,起草机关和审查机关需要考虑将军官的年龄和工作时间延长到合理的程度,因为武装力量中的劳动,特别是军队中的劳动是具有特殊性的,不能根据《劳动法》适用。
国会主席陈青敏对法律草案中规定退休年龄的方案表示赞同,并指出,由于这是一种特殊的劳动,需要继续研究以进一步明确提前退休年龄的情况 ,确保灵活性。(完)
(金江/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