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主动预防和有效应对海上事故、灾难,7月14日,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救护救难局发出公电,建议海军军种、海警、边防部队和第三、第五、第七、第九军区对在海上执行任务的机关、单位和人员、工具以及设备加强安全保障措施,随时准备好力量和工具,在需要时执行海上搜救任务。

leftcenterrightdel
附图(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指导各力量与区域沿海信息台和沿海地方配合,及时发布信息并对海上作业的船舶发出恶劣天气警告。

沿海省市的边防部队与当地政府配合,严密管控渔船出港,坚决不允许在海上天气恶劣条件下或缺乏安全、救生、通讯设备的船舶出港。(完)

(金江/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