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意识到干部和干部工作在执行党和中央军委关于2021年至2030年阶段及后续年军队组织的决议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建设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的越南海警力量,多年来,越南海警党委和司令部一直在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干部队伍质量并将其视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越共十三大政治局第05号决议,中央军委关于2021年至2030年阶段及后续年军队组织的230号决议已确定建设“精、简、强”的人民军队有关的方针和同步措施;同时,提出提高干部队伍质量的要求,确保军队综合实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满足新形势下捍卫祖国的要求和任务。贯彻这些文件的精神,越南海警党委发布了第 594-NQ/DU 号决议,海警司令部于2022年7月25日制定了关于2021年至2023年及后续年越南海警力量组织的7118/KH-BTL号计划,旨在统一领导,严格落实这一任务。其中,确定领导提高干部队伍质量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突破口之一,确保廉洁、精锐、强大和现代化的越南海警力量,成为保卫国家主权、海上执法的核心力量,为坚定维护国家海洋和岛屿主权作出贡献。其核心内容和措施如下:

首先,认真贯彻和严格落实党关于干部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和原则。这在将干部工作具体化、规范化、严明纪律中既是一个导向,又是一个根本之策。因此,各级党委、党组织、指挥员、政委、政治员要认识到,干部是决定革命成败的决定性因素,是党建工作的重要部分。在党委和党组织管理范围内关于干部工作和干部管理的所有问题,要一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干部的编制、安排和培养要确保继承性和发展性,要从海警力量的要求、职能和任务出发,以提高综合素质,为这份关键工作创造突破性的进展。在落实过程中,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严格落实中央政治局第05号决议和中央军委230号决议已确定的方针和原则。加大领导力度,严格执行干部工作规章制度和规程;将思想、组织及政策工作紧密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凝聚共识,培养大家高度的政治决心。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和结构合理,具有坚定的政治意志、良好的道德品质、廉洁的生活方式、创造性思维能力、优秀的领导和指挥能力、专业知识越来越高、在集体中有信任、身体健康、年龄适宜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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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越南海警司令部军官培训班开班仪式场景(图片来源:canhsatbien.vn)

第二,经常培养,提高干部队伍革命道德品质。这是一个特别重要的措施,因为“干部是一切工作之根”,只有培养干部革命道德品质,才能有好干部。因此,党委、司令部指导各机关单位继续采取同步措施,落实越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和政治制度建设和整顿工作的决议,防止和打击内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蜕化、“自我演变”和“自我转化”表现;同时严格执行政治局2021年5月18日关于继续深入推进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的第01-KL/TW号结论;中央军委2021年12月28日关于新形势下发挥胡伯伯部队的品德,坚决反对个人主义的847-NQ/QUTW号决议;“弘扬传统,奉献才智,不愧为胡伯伯部队称号”运动;关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作表率的规定等。从而建设一支真正在人格上、作风上敢作敢为、模范带头的干部队伍,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队伍;具有勤俭廉正,大公无私;诚实、简单、坦率、真诚等品德;没有贪污腐败、浪费、消极的表现;不受“小集体”利益所支配,不让家人、亲属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以公为上。同时,敢想、敢做、敢当、敢说、敢突破、不畏艰巨,迎难而上;具有科学、民主、贴近实情的工作作风。

第三,朝着长远和发展的方向以符合基本任务的要求,制定干部规划。这既是解决方案,也是建设和规划干部的任务;是干部工作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环节。为此,海警司令部党委要求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做好干部规划、安排和使用工作;要认真贯彻和严格落实中央军委2019年02月11日关于“建设干部队伍,特别是战役级,战略级干部队伍,满足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的109-NQ/QUTW号决议和2021年至2025年阶段加强越南海警建设的提案。为有效落实这份任务,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在干部评价中需要结合使用多种形式和手段,要从综合的、历史的、具体的和发展的角度进行,确保公平、客观、民主;其中,必须将工作效率作为评价干部的标准。根据评价结果,对每位干部完成任务的水平、能力和发展前途等提出结论,以安排岗位和在实践中,尤其是在履行海上巡逻、管控、执法、保卫国家安全、打击犯罪分子等任务时培训、挑战干部。在规划、培养、安排和使用合格干部的同时,要坚决将不合格、贪污腐败的干部罢免领导、管理的职位。在安排和使用干部时,要考核干部的人品道德、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特别是对官僚主义、腐败和浪费等消极现象的斗争精神。同时,要根据工作、任务的要求,从“为工作安排人”而不是“为人安排工作”的观点出发,确保廉洁、精锐、强大和有效工作的越南海警力量,各代干部持续稳定发展。

第四,推进轮岗工作,以在实践中培养、锻炼、考验干部。这是一个重要措施,为干部从剩余的地方到缺少的地方、从顺利的地方到困难的地方轮转,使干部在品德和能力上进行全面培养和考验,有助于筛选和提高干部队伍质量。司令部党委要指导各级党委和党组织深入贯彻并严格执行中央军委2022年12月21日关于越南人民军队中干部轮转的1663-QD/QUTW号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各级党委、政委、政治员和指挥员责任到位,确保各层级、各机关、单位之间同步沟通。各机关、单位在干部工作中,要将轮岗与规划、培养等内容紧密结合起来;严格遵守干部轮转条件和标准的规定;将干部轮转与在职干部培养和使用协调进行,确保既满足目前政治任务的要求,又在长期培养干部。各级政治机关要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参谋作用,确保严密、民主、客观、公开、透明、公正;决不让消极的表现发生。

第五,加强检查监督工作。这既是在干部工作中落实权力制约,反对争权夺利等消极表现的要求,也是解决办法。司令部党委和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负责人、单位指挥员在干部工作中要加强领导并进行全面检查,注重培养、评价、规划、安排、任用和调动干部以及每位干部党员品德和作风的培养过程。积极更新形式和手段,不断提高检查监督的效率;坚决不规划不称职、不合格、有政治机会、贪求权力、道德败坏等表现的人;特别是战役级和战略级干部规划中。及时发现并严惩违规、有错误动机、帮派主义、“集团利益”,造成内部不团结等现象的干部。从而使干部工作严明纪律,在履职尽责上产生强烈变化;提高越南海警力量干部队伍的道德、文化和专业水平。

按照中央军委230-NQ/QUTW号决议精神,提高干部队伍质量,是一项既紧迫又长期根本的政治任务,要求司令部党委、各级党委和指挥员要坚持不懈、慎重地、民主地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旨在建设一支“精、简、强”的越南海警力量,满足新形势下任务的要求。

越南海警司令部政委裴国威中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