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新疆上将:民事防护必须从早从远且在灾害未发生时进行
2023/04/07, 16:45 (GMT+7)
人民军队:4月6日下午,在负责审查存在不同意见的《民事防护法》若干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的专责国会代表会议上,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委、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阮新疆上将对国会代表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解释和澄清。
阮新疆上将感谢各位国会代表对此法律草案所提出的建议,肯定起草机构将最大限度吸收代表意见,修改法律草案,确保法律颁发时符合实际要求。
从早从远进行民事防护活动 以预防为主
关于调整范围,阮新疆上将指出,《民事防护法》草案已明确规定调整范围,确保与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不重叠。据此,《民事防护法》草案只规定地方各部门、行业的专责力量无法应对和克服灾害事故的预防、应对及克服原则和活动。
同时,《民事防护法》草案只规定与民事防护活动相关的一般内容和一些其它法律未规定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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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新疆上将指出,《民事防护法》草案已明确规定调整范围,确保与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不重复(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
阮新疆上将还肯定,《民事防护法》草案已将政治局关于至2030年和后续几年民事防护的第22-NQ/TW号决议体制化,规定民事防护活动要从远从早、以预防为主,并在灾害事故尚未发生时进行的。
阮新疆上将还强调,同样重要的就是该法律草案已规定《民事防护法》的指南,确保一致性、同步性、不重叠。然而,通过各位代表的意见,阮新疆上将表示,起草委员会将继续研究并在法律草案中添加一些词语以确保其更加严谨。
设立民事防护基金会是必要的
值得一提的是,设立民事防护基金是与会代表关心并积极提出意见的内容。据此,有的意见认为,一开始就应该设立民事防护基金,有的意见则提出应该在灾害事故发生后才设立该基金。
阮新疆上将强调,民事防护活动范围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处理重要的国家问题以保护人民、机构、组织及经济体,如:防治与克服战争后果,防治与克服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疫情、环境等后果。
“因此,该基金是在国家预算不能及时应对紧急、突发情况时使用的,确保当必要、紧急情况发生时立即动用”,阮新疆上将称道。
阮新疆上将认为,自然灾害和事故未发生时难以预测,但,在近期土耳其发生的强震实践中可看出,灾害发生时立即调动大量资源来解决问题是非常困难的。在此背景下,若一开始就设立基金,那么就可以立即解决紧急问题。其后,当国家资源不够用的时候可以继续调动其它资源。
“此举也是将政治局的第22-NQ/TW号决议体制化,要从远从早、以预防为主,并在灾害事故尚未发生时进行的”,阮新疆上将强调。
另一方面,阮新疆上将认为,民事防护基金的规定也不违反国家预算的规定。
“民事防护基金由政府设立,并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志愿捐款。在紧急情况下,政府总理从与民事防护相关的其它基金进行资金调配。民事防护基金不依赖于国家预算,其目的在于协助弱势群体和受灾群众。阮新彊上将责成财政部管理和指导使用以确保严谨”。
“设立该基金是必要的,旨在让紧迫问题从一开始就得到解决”,阮新疆上将重申。
至于法律草案审查机构,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黎晋至表示,目前对此问题有两种意见。
审查机构倾向于设立民事防护基金的意见。因为,民事防护活动范围十分广泛,涉及社会生活多领域,处理有关防治与克服战争后果,防治与克服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疫情,保护人民、机关、组织及国民经济等国家重大问题。
与此同时,该基金在志愿、非强制的基础上实施的,并在国家预算不能及时满足而发生灾难、事故的财力需求很大、很紧迫的情况下使用的,旨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
与此同时,目前仍面对多种事故和灾害危机而当其发生时没有基金使用。实践表明,若设立民事防护基金,那么可以及时动用资金来主动开展紧急救援活动,最大限度减少灾难、事故造成的影响。越南在防治Covid-19疫情的实践表明,急需资金购买疫苗以及时抗击疫情,但没有基金所以政府要成立疫苗基金等。(完)
(蔷薇/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