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201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继续朝着精干、高效方向推进政治体系组织机构革新》的第18号决议的执行情况总结: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明确指出,这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也是政治体制机构精简的一场革命,要求全党和整个政治系统在认知和行动上高度统一。中央委员会基本上就第18号决议的原则、目标、要求和进度达成一致,并提出了各级党组织、中央直属机关和单位研究并提出国家机构精简高效改革的建议。

会议决定,由政治局和第18号决议总结工作中央委员会指导小组负责:(一) 按照权限,对已有周密的重组方案的机关和组织作出重组决定;(二) 指导编写总结报告,提出结构重组、政治系统机构精简、高效的任务和措施,提交越共十三大中央委员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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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二,关于越南核电计划:

越共中央委员会一致同意重新启动宁顺核电项目的政策,并继续研究越南的核电计划,以确保国家能源安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增强科技实力,推动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决定由政治局指导相关机关和地方研究,制定未来核电发展方案;继续研究宁顺核电厂项目,并报告相关部门审议决定。

三,关于干部工作:

-对人事工作提出意见,以便政治局提名财政部长和交通运输部长,供第十五届国会批准;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秘书长和国会办公厅主任。

中央委员会决定对以下党员采取纪律处分:范文望(原中央委员、原永福省省委书记、原永福省人民议会主席);吴德旺(原中央委员、原富寿省省委书记);阮尹庆(原中央委员、原富寿省省委书记)在任职期间尤其在履职过程中以及反消极腐败工作中出现了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蜕化,违反党员禁令,造成了严重后果,影响了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信誉。中央委员会决定对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同意以下同志辞去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裴文强(原中央委员会委员,原国会秘书长,原国会办公厅主任,原得乐省省委书记);阮文体(原中央委员,原中央机关党组书记,原交通运输部长)。上述同志在任职期间特别是在履职过程中以及反腐败工作中违反党章国法,造成严重后果,导致国家资产损失,引发舆论不满,削弱了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在认清自己责任的情况下,这些同志已提出辞职申请,并将按照规定享受退休待遇。根据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中央委员会同意其辞去中央委员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