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党代会:革新立法思维 维护行政纪律与秩序
2025/10/13, 16:38 (GMT+7)
《监察法》(2025年版)是迎接越共政府党第一次代表大会(2025—2030年任期)的重点工程和产品之一。
该工程在重要的历史背景下完成,有助于建设精简、高效、有力的监察体系,提升国家管理能力,强化权力监督,防止腐败与消极现象,维护国家与人民的利益。《监察法》(2025年版)是不断创新的象征,有助于建设廉洁、创新、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新纪元的繁荣发展而行动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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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察总署党委常委、副总监察长黎进达(图片来源:越通社) |
政府监察总署党委常委、副总监察长黎进达表示,在2020—2025年任期内,党委和监察署领导始终将立法工作视为核心任务,对行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政府监察总署党委已指导全面而有力地推进各项举措,从完善从事法制工作的组织机构、补充人力资源,到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参谋和文件起草质量,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基于此,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及时将党的重大主张制度化,完善监察机关组织与运作的法律框架,提升国家管理效能。许多重要的法律文件已被提交颁布,其中包括具有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政府令和通知,为监察、接待群众来访、处理投诉与举报、预防和打击腐败、消极现象以及浪费行为等活动提供了统一、完善的法律依据。
在制度建设工作中,一个具有突出标志性的成果是,仅在短短几个月内——从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初,政府监察总署就向政府提出建议,协助制定并提交国会通过了《监察法(修订版)》,同时提请政府颁布4项政令,并自行发布3项通知。这些成果充分体现了政府监察总署在法制建设与完善工作中展现出的强烈创新精神与坚决行动力。
《监察法》(2025年版)是一部规模庞大的综合性法律,涉及数十乃至上百部专业法律。该法案修订了20部直接相关的法律,促进了国家监察、检查、监督体系的整体完善。该法律充分体现了政府总理所提出的“六个明确”精神,尤其是在继承原有优质规定的基础上,对存在不足的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并补充新的规定,以及时制度化党的主张和政策。与2022年《监察法》相比,新法条文数量减少了45%,行政手续削减了40%,并着重推进权力下放与授权,充分展现了创新思维、科学行动和勇于改革的精神。
黎进达表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监察机关已确定,立法工作是战略性支柱,与提升整个行业的质量、效能和工作效果密切相关。因此,最重要的方向是继续大力创新法制建设思维,从“管理型思维”转向“服务型思维”,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创造”,以促进发展;必须预见未来发展的需求,从而制定出相应、适用的法规。这一精神正是苏林总书记同志多次强调的核心内容:立法工作必须“走在前面”,确保具有高度的前瞻性,符合实际情况,并能够迅速运用,服务于发展需要。
展开落实苏林总书记的指示,政府监察总署将集中力量,及时将党的主张、路线方针制度化,特别是那些与在实行“两级地方政府”背景下要求创新行业组织和运作紧密相关的内容。新的法律文件不仅要确保透明度和问责制,还要着力解决实践中的“瓶颈”问题,创造有利的法律框架,以提升监察、接待公民、处理投诉与举报、防治腐败、消极和浪费等工作的质量。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