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政表示,国会和政府正在积极核查、修改和补充法律,制定和完善相关机制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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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总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要求法律审查工作必须满足以下三大目标:

一是,审查和消除体制障碍,使国家从行政管理型转向发展型、服务型政府,更好地服务人民和企业;

二是,全面审查分级分权制度与资源配置方案,建立监督检查工具,最大限度削减不必要、繁琐的行政审批程序;

三是,强化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中的分级分权,提高服务能力和治理效率。

范明政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的指示精神,完善审查结果,明确内容、方案和处理期限,并将官方意见公开在电子门户网站。

对于已发现的问题和障碍,需要灵活处理。具体的是,已列入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法律需立即调整,未列入的要及时补充。必要时可依据国会第206/2025/QH15号决议的特殊机制解决。对于需要研究时间的法案将纳入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最迟于2027年3月1日前完成。

关于对受机构改革影响的法律文件的审查结果,范明政要求各部委各地区在2025年内集中彻底处理所存在的问题。

各部委须在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法律文件审查工作,地方政府在2027年3月1日前完成同步调整。

范明政指出,在审查和处理法律体系问题的过程中,必须与国会各机构密切配合,继续听取和吸收专家、科学家和有关各方的意见,有选择地参考适合国家条件、文化、政治制度、潜力和发展要求以及人民要求的国际经验。(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