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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担任全国选举委员会主席(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根据第212/2025/QH15号决议,国会决定选举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青敏担任全国选举委员会主席。国会也批准了全国选举委员会主席关于全国选举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名单的提议。

全国选举委员会副主席包括:越共中央委员、国会副主席阮氏清(任全国选举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兼人事小组组长);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常务副总理阮和平(任全国选举委员会副主席);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杜文战(任全国选举委员会副主席);越共中央委员、国家副主席武氏映春(任全国选举委员会副主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