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对《规划法》、《投资法》、《公私合营投资法》、《招标法》等四部法律的119条款和3个附录进行修改和补充;基本省略了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具体细则的内容,为简政分级放权创造便利条件,满足行政改革要求,确保与实践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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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代表表决通过各部法律(图片来源:越通社)

该法获得国会通过后,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政府尽早发布有关实施该法内容的详细指导文件,确保执法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