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黎国雄作有关《机动警察法(草案)》的呈文;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黎晋台作了相关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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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副部长黎国雄作有关《机动警察法(草案)》的呈文(图片来源:越通社)

国会常委会基本赞成上述呈文和审查报告的内容。但与会代表建议,要明确机动警察部队的“特殊”、“特别”、“精锐”三项内容,进而弄清机动警察部队的作用,使《机动警察法》的必要性更具说服力。

国会副主席陈光芳表示,在接纳国会常委会的意见后,该法案将满足首次提交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条件。陈光芳要求起草机关吸收审查机关和国会常委会的意见,完成相关档案并提交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