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秋姮表示,越南的立场已经在外交部发言人于2016年7月12日、2021年7月12日和2023年7月15日的声明中明确阐述。越南的一贯立场是明确且一致的,即海上争端必须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充分尊重外交和法律程序,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在内的国际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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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图片来源:越通社)

有关各方应尊重他国的权利,切实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法律义务,携手合作,为维护东海的和平、稳定、安全、航行和飞越自由以及基于国际法的秩序作出积极、务实的贡献。

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成员国和东海沿岸国家,越南重申,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全面规定各国在海洋权益方面的唯一法律基础。各成员国提出的海洋诉求必须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各国应全面尊重沿海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