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秋姮表示,越南始终一贯实施尊重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信仰或不信仰某种宗教权利的政策。在越南,没有任何人因为宗教信仰被歧视;依照法规规定保障各项宗教组织的活动。其充分体现在越南2013年宪法、越南法律系统,并实际上也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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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关于包括宗教信仰自由在内的各项人权保障政策、为该工作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获许多国家的认可并给予认可。这也就是参与普遍定期审议(UPR)机制越南国家报告对话的各国家所做出的评价。

范秋姮强调,越南驳斥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在《2024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对越南实际情况做出具有偏见、不客观和不正确的认定。

范秋姮说,“我们已经、正在并将继续基于开放、坦率、互相尊重的精神上,就双方共同问题与美国方面进行沟通,为推动越美致力于和平、合作与发展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做出贡献”。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