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秋姮表示,越中是毗邻北部湾的两个国家。2000年12月25日,两国签署了《越中北部湾跨界协定》。《协定》于2004年6月30日生效,用于确定两国在北部湾的领海线、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越南认为,沿海国家在确定用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时需要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保不影响到其他国家的合法权益,包括自由航行权、用于国际航行海峡的通行权并符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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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已经和将继续本着友好、互相了解和互相尊重的精神就该问题与中方交换观点。越南建议中国尊重和遵守两国2000年签署关于北部湾内两国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划界的协定、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与此同时,越南保留本国依照国际法的法律权益以及越南政府1996年6月6日发表与中国政府1996年5月15日发布关于宣布用于测算中国领海宽度的基线的声明有关的声明中提出的观点。

范秋姮强调,像其他一切关系一样,各国之间关系,具体是越南与中国关系仍存在的差异,一直获得两国进行沟通。越南已经和将继续本着友好、互相了解和互相尊重的精神就该问题与中方交换观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