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党和国家明确集体经济以及国有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不可缺少的四个经济成分,创造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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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场景(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多年来,集体经济实现了“质”与“量”的双重提升。农民协会和农民协会会员在集体经济发展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目前,越南农业合作社(2万)占全国合作社总数(3.1万)的64%以上,合作社成员(600万)中农民(380万)占有63%。

黎明慨指出,集体经济、合作社对经济增长、安全保障、社会公平等方面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国内劳动者、特别是弱势群体创造就业机会。然而,实际情况表明,合作社目前也面临着关于资金、土地、农产品销售、合作社治理机制、政策等方面的较多困难和挑战。

黎明慨要求各主管部门、机关和地方集中研究化解合作社代表在论坛上所提出的困难和障碍。对于复杂问题,须汇报政府和政府总理采取相应解决方案。

黎明慨要求越南农民协会及时表彰并扩大有效集体经济模式的应用范围,成立更多合作社与合作组。特别的是,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变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从“农业生产”思维转向“农业经济”思维等。农产品须打造品牌,质量良好,满足国内和国际市场的要求,特别是与“一乡一品”(OCOP)计划的品牌相结合。

另一方面,各合作社也须尽快推进生产经营活动数字化转型,积极将先进科技应用于生产中,以实现生产现代化,提高产品竞争力等。

越南农民协会主席梁国团强调,多年来,越南农民协会一向明确参与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是该会的重点任务之一;同时积极宣传和引导会员、农民参加集体经济与合作社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扶贫济困,解决就业问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