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明概刚签发了关于颁布评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执行情况的框架(以下简称为“评估框架”)的第288号决定,为政府、政府总理、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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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评估框架”由5个表格组成。第一个表格是全国主要社会经济指标;第二个表格是各社会经济区域的主要社会经济指标;第三个表格是各大经济区域的主要社会经济指标;第四个表格是各省及中央直辖市的部分主要社会经济指标;第五个表格是部分社会经济区域、重点经济区、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与地区生产总值有关的部分指标。

该决定要求各部门、部级机构和政府直属机构对“评估框架”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作报告,在12月20日前上报计划投资部并继续更新和补充,在次年3月20日提交计划投资部审议;必要时根据所属行业和领域,核查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调整建议并提交计划投资部汇总梳理,以汇报政府总理。

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指导下属机构认真落实“评价框架”中的各项指标计划,每年和每5年对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一次评估。根据省级、县级评估框架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县级年度和5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执行情况评估框架。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