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动计划紧扣越共中央政治局第26-NQ/TW号决议中提出的观点和目标,即把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建成海洋经济充满活力、快速和可持续发展的地区;因地制宜促进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保护和弘扬文化、历史价值以及海洋、岛屿和森林生态系统;经济发展与确保社会公平进步、提高人民的素质和收入水平、有效和可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

* 年均地区生产总值(GRDP) 增长率达7-7.5%的目标

行动计划明确了以下目标:2021-2030年,年均地区生产总值(GRDP) 增长率达7-7.5%。到2030年,GRDP与2020年相比增长2.5-3倍,其中农林渔业约占11.5%,工业-建筑业约占40.7%,服务业约占37.5%。加工制造业占GRDP的比重约为30%;数字经济占地区GRDP的比重约为30%。人年均GRDP约为1.56亿越盾(约合6617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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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省(图片来源:越通社)

与此同时,国家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约20-25%;财政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力争城镇化率达到47-48%;新农村建设标准达标率达90%以上;达到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标准的乡份比例约为30%。

此外,人类发展指数(HDI)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120%以上;技能劳动力占比约75%;多维贫困发生率下降1-1.5个百分点;每万人床位数32张;每万人有医生数11;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等。

* 8个主要任务和解决方案

为顺利落实上述具体目标和指标,政府要求各部长、部级机构负责人、政府所属机构、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着力抓好重点任务和解决方案落实:加大第26-NQ/TW号决议有关项目和行动计划的宣传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促进区域互联互通;调整区域经济结构,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

同时,大力推动尤其是沿海城镇的城镇化发展;加大对区域经济社会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有效管理和利用自然资源,特别是海洋、岛屿和森林资源;保护环境,特别是海洋环境;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推进区域的文化-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国防安全,提高对外交往工作质效;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各级政府的办事效率;巩固全民大团结等。

* 重点发展海洋经济

根据《行动计划》,要重点调整区域经济结构,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制定专项规划,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将发展海洋经济与保障国防安全和海上安全相结合。

同时,制定区域产业结构重组提案。扩建榕桔国家炼油和能源中心;建设部分大型可再生能源中心,尤其是海上风电和陆上风电项目;研究开发氢能;合理规划区域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将沿海经济走廊与港口、东西经济走廊、连接西原地区与该区域的道路体系等相结合;继续研究促进和提高沿海经济区运行效率的适当机制和政策;对区域内沿海经济区、产业园区、口岸经济区、海港和机场的功能进行适当的调整。

此外,要调整农业发展结构,创新农业发展模式。重组农林渔业结构。制定调整服务业结构提案,发展新型服务,将该区域建成全国重点旅游中心,打造物流中心等。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