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明表示,开展实施电子发票是税务部门的一项核心和重要任务,以促进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国家机构的数字化转型。

邓玉明指出,截至5月24日,第一阶段在6个省市开展注册并转用电子发票的企业总数达到经营企业的100%;第二阶段在57个省市开展时共有309243家企业(占企业总数的83.6%)注册改用使用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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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片来源:税务总局)

第一阶段在6个省市按申报方式的个体商业注册并转为使用电子发票达100%;第二阶段在57个省市按申报方式的个体商业注册并转为使用电子发票达100%(30489个个体商业)。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764314家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2.6%)和52778户按申报方式的个体商业注册改用电子发票。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