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每位参与转产技能培训的渔船船主将获得500万越盾支持。船主及家庭中无劳动能力的依赖其生活的成员,每人每月可获得相当于30公斤大米价值的补助,持续3个月。政策实施总经费预计为201亿越盾,由省级预算拨付,旨在支持130艘渔船转产、拆解;其中拆解经费约175亿越盾,转产支持约26亿越盾。款项支付由渔船所在地的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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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政策适用对象为户籍在广义省的渔船船主及其家庭中依赖其生活的成员;以及相关机关、组织和个人。支持工作须确保公平、公开、透明、对象准确;仅适用于被列入国家渔业数据库名单,且经省人民委员会认定为存在较高非法、不报告、不受管制(IUU)捕捞违规风险的渔船。船主获得支持后,不得新建、购买、受赠或租赁其他渔船。决议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止。

除该决议外,省人民议会还通过了其他多项重要决议,涉及土地价格表、预算管理、补充收支预算以及选举工作服务经费标准等。

广义省委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阮德穗强调,出台渔船拆解支持政策旨在落实政府总理在2024年10月17日签发的第2310/QĐ-TTg号决定中交付的任务,及时克服IUU打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执行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同时支持渔民稳定生活,为坚决解除对越南水产品的“黄牌”警告作出贡献。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