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计划旨在制度化、具体化并全面落实第188/2025/QH15号决议中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与措施,明确各部委、行业及地方政府在投资筹备、产业培育和铁路人力资源培训等领域的具体职责。实施过程中须确保合法合规、进度可控、质量达标、资金高效利用,并贯彻公开透明原则,坚决防范腐败与浪费现象。

政府要求紧密按照国会批准的方针,组织实施并管理两市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防止政策套利和资金流失。同时,将国会通过的特殊机制、政策具体化为法律文件,完善法律框架,为项目实施和资源动员创造便利条件,并确保符合越南已加入的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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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启动南升龙-陈兴道城市轨道项目建设(图片来源:越通社)

该计划明确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在执行过程中的权限、责任和进度,以满足越共中央、国会和政府的要求。由于两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模大、技术和工艺要求高,国会已允许适用多项特殊机制以加快推进实施。

政府要求河内市和胡志明市作为主管机构,负责协调相关部委和地方组织实施决议,确保公开、透明、有效、可行并符合进度要求;同时指导所属部门统一落实,避免浪费与政策滥用。

两市还将主导审查、调整车站及车辆段周边区域规划;制定并批准以公共交通导向型城市发展(TOD)模式实施的土地开发项目;安排地方财政资金开展补偿、支持、安置等公共投资工作,并组织土地拍卖以发展城市、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各部部长、政府直属机构负责人以及两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需集中指导落实分配任务,加强检查督导,按季度和年度向建设部报告实施结果,以汇总上报政府和国家重点铁路项目指导委员会,确保项目实施的系统性与高效性。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