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5年阶段,在国会、政府、政府总理以及2021—2025年阶段国家目标计划中央指导委员会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指导下,在从中央到地方整个政治体系的共同努力和坚定决心之下,特别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齐心协力和积极响应下,三大国家目标计划(即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减贫以及少数民族和山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已基本完成并超额完成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截至2025年6月底,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已基本完成并超额完成国会和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其中7项指标中有4项超额完成目标(即达到新农村建设提高标准的乡镇比例、达到新农村建设示范标准的乡镇比例、被评为完成任务/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的县级单位比例,以及达到新农村建设升级版标准的县级比例),另有三项指标基本完成目标(包括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的乡镇比例、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的省级单位数量,以及农村居民人均收入)。

可持续减贫国家目标计划已完成并超额完成国会和政府下达的5项指标中的四项。具体而言,辆项指标超额完成目标(贫困县贫困户比例;摆脱贫困、特别困难状况的乡份数量),两项指标达到目标(按多维贫困标准计算的贫困户比例;少数民族贫困户比例),一项指标尚未实现(摆脱贫困的贫困县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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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全国约65%乡份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图片来源:越通社)

关于少数民族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有9项指标中的6项达到并超额完成国会和政府下达的目标(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减贫率、少数民族居民人均收入、教育领域目标、适龄劳动者接受职业培训比例、传统文化价值与民族文化特色的保护与发展目标,以及加强少数民族医疗卫生工作的目标),另有9项指标中3项尚未达成(包括改善技术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的目标、摆脱特别困难地区的乡村数量目标,以及定耕定居工作目标)。

2021—2025年阶段国家目标计划中央指导委员会的报告显示,少数民族地区平均减贫率达到3.2%。2025年少数民族居民人均收入预计达到4590万越盾,较2020年增长3.3倍,超过了“增长2倍以上”的既定目标。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0月30日,2021—2025年阶段三项国家目标计划的中央预算资金拨付总额为1194085亿越盾,完成率达67.9%;其中,公共投资资金758349亿越盾,完成率75%;经常性费用435736亿越盾,完成率58.2%。

然而,在组织实施三项国家目标计划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若干不足之处。尽管国会和政府已出台多项特殊政策以化解相关困难和不足,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未达到既定要求和下达的进度目标。

为实现更加统一、高效、务实和可持续的管理,克服国家目标计划中存在的内容交叉、资源分散、任务重复和政策碎片化等问题,政府已提出2026—2035年阶段国家目标计划投资主张,即在整合2021—2025年阶段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减贫以及少数民族和山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三项国家目标计划的基础上,实施新一阶段的国家目标计划。该主张已在刚刚举行的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上获得批准。

整合三项国家目标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不会削减相关政策、也不会缩小支持范围,反而将为今后一段时间更加集中和优先支持少数民族和山区地区创造条件。

政府常务副总理阮和平表示,当前的重点贫困地区主要是少数民族同胞聚居区。此前的减贫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而在本次计划中,需要将投资重点更加集中、加大力度投向这一地区,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居民改善生活条件,实现可持续脱贫。

三项计划整合后,将把对困难地区、少数民族和山区的投资重点延续至2035年,而不再仅限于国家目标计划中少数民族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实施至2030年;同时,有助于提高执行成效,推动各项帮扶政策尽快落地,确保人民群众及时、切实地受益。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