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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据政府在国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上提交的呈文,在对现行规定进行审查的基础上,除了法律现行规定中已明确享受免学费、不需缴纳学费及获得学费资助的对象外,决议草案还补充了一些法律尚未全面规定的对象,包括:在教育机构就读的5岁以下学前儿童,以及在教育机构就读的高中学生和接受普通教育课程的学习者。

据决议草案,国家将对在民办、私立教育机构就读的学前儿童和中小学生提供学费资助,以保障受教育权,体现制度的优越性;同时鼓励非公立教育的发展,推动教育社会化。该政策预计自2025-2026学年起实施。

上午剩下时间,国会讨论《监察法》修正草案。

同日下午,国会分组讨论以下内容:关于对在国民教育体系内教育机构就读的学前儿童、中小学生以及接受普通教育课程的学习者免除和资助学费的国会决议草案;关于对3至5岁幼儿普及学前教育的国会决议草案等。(完)